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周宇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张凤平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兼机关党委办主任;
张小艳同志任政工人事科科长;
李常同志任计划财务科科长;
潘绮新同志任综合规划科科长;
朱建优同志任综合运输科科长;
陈斌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赵姣同志任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科长;
冯先余同志任公路水运科科长;
刘晓阳同志任安全监督科科长;
何建光同志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胡茂松同志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戴亮同志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科长;
罗文同志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罚科科长;
李非易同志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息科科长;
冯海斌同志任直属执法中队中队长;
邱晖同志任城区执法中队中队长;
蒋庆同志任城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陆小虎同志任东区执法中队中队长;
谭伟鹏同志任东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古斌同志任南区执法中队中队长;
余敏同志任南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罗永康同志任西区执法中队中队长;
林武同志任西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汪浩同志任北区执法中队中队长;
朱继高同志任北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邱忠波同志任园区执法中队中队长;
曾凡俊同志任园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周敏同志任货运执法中队中队长;
彭功质同志任客运执法中队中队长;
张恋同志任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陶武同志任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治国同志任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
汤裕钊同志任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文涛同志任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事务中心主任;
徐兴发同志任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副主任;
欧阳鹏同志任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高欣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刘涛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副主任;
周璠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副主任;
高咏同志任政工人事科副科长;
唐博航同志任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高敏同志任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朱怀同志任综合规划科副科长;
肖珑同志任综合规划科副科长;
李旭同志任综合运输科副科长;
杨智同志任综合运输科副科长;
沈成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王成斌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陈烈同志任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周舟同志任公路水运科副科长;
杨培同志任公路水运科副科长;
冯东来同志任安全监督科副科长;
邱焕蛟同志任安全监督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同时,免去何邦润同志计划财务科科长职务,免去张忠同志综合规划科科长职务,免去沈伟同志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事务中心主任职务,免去胡文勇、李先富同志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陈道龙同志政工人事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张友继同志计划财务科副科长职务,免去罗其敏同志综合运输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刘文斌同志安全监督科副科长职务,免去曾凡孝同志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免去葛明同志南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