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富锂材料产业化验证试验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富锂材料产业化验证试验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枨冲镇扬家垅长丰组(长沙鑫本药业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志尚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科思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志尚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尚科技”)是长沙鑫本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本药业”)为转型升级与科研院所合作研究富锂材料而成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富锂电子专用材料的生产技术研发。“志尚科技”计划投资300万元,拟租赁母公司“鑫本药业”位于浏阳市枨冲镇扬家垅长丰组的生产厂区内硝酸钾和硝酸钠的生产车间以及研发中心进行生产工艺的试验验证,实验周期:两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研发实验过程无废水外排,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于实验过程酸化产生的氯化氢和氮氧化物、粉碎产生的粉尘。 酸化槽为密闭加盖设置,酸化槽拟设置吸风管道连接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塔),变频引风机处理风量约为20000m3/h,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外排。碱液喷淋塔对氯化氢、氮氧化物的处理效率约为95%,预计经净化处理后的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的标准限值。 半成品氯化锂、碳酸锂、氯化钠、硝酸锂、碳酸锂、硝酸钠在干燥后需要进行破碎,将产生粉尘,破碎采用密闭的破碎机,破碎机自带有1套除尘装置,处理效率约为99%,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尾气在厂房内排放,收集的粉尘外售给回收单位回收。经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验主要以科研、研发为主,且实验过程实验设备源强较低,辅助设备设置在单独的机房内,一般厂房隔声量为15dB(A),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所在厂房50m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沾有化学原料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