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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浒镇2024年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 : 2024-07-12 来源:达浒镇 字体大小:

年审工作分八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4611日至630日)

成立2024年低保、特困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年审实施方案;调整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小组,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保持与浏阳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工作细则之间的衔接;组织各村书记、民政专干召开我镇居民低保、特困年审动员培训会议。

信息核对阶段(202471日至715日)

各村对辖区内所有在册对象家庭成员及其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出具核对报告。

入户调查阶段(2024716日至815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村对所有在册对象逐户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其家庭人口、收入、支出及财产状况,并由户主代表签署《个人诚信声明》。

民主评议阶段(2024816日至831日)

各村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对民主评议结果争议较大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调查核实。

审核确认阶段(202491日至915日)

1.低保对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对救助对象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低保待遇及金额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各村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拟保障人口和拟保障金额在对象所在村的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应重新组织调查或者民主评议,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好一户一档分类复核审批表并盖章。对需变更(停发)保障金的家庭,应当及时为低保家庭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手续,将审核确认结果和变更(停发)保障金的理由书面告知低保人员。

2.特困对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对救助对象是否继续符合享受特困供养待遇及享受金额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村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拟保障人口和拟保障金额在对象所属村的村务公开栏或供养服务机构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好一户一档资料《审核审批登记表》中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公示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或者民主评议,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最后将审核确认后所有特困对象的一户一档资料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审批盖章。对决定终止救助供养的,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和村委员会或供养服务机构。

确认公示阶段(2024916日至930日)

经审批确认后的低保、特困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象所属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加盖乡镇公章,公示内容应包括对象姓名、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系统录入阶段(2024101日至1015日)

公示期满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长沙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系统中,对年审变更(停发)的家庭、对象进行复查变更操作。

资料归档阶段(20241016日至1031日)

完成年审工作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村收集整理年审工作资料,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留存。低保、特困档案要按一户一档要求全面整理归档,并统一保存到低保、特困专用档案柜。


相关文档:
  • 达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达浒镇2024年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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