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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 2021-03-19 来源: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同时,及时对近两年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引入适用,我局在湖南省交通厅印发的《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基础上进一步量化、细化和更新,制定了《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为确保《基准》的实施,制定了《浏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二)《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三)《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五)《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

(八)《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

(十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

(十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十三)《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十四)《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十五)《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十六)《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基准》的主要内容

1、《基准》是对《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补充,共30项。

2、新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新增加的部分内容,主要是定制客运有关的行政处罚,共6项。

3、新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中行政处罚的事项。

4、增加了《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未涉及的《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的行政处罚部分,共8项。

5、修改了的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对出租车驾驶员有拒载、绕道、不打表、中途甩客等严重侵犯乘客权益、影响浏阳形象的违规行为的初次处罚额度,从200元提高到罚款1000元,这也是参照了国内很多城市对出租车的处罚标准。

6、提高了对无从业资格证从事客货运输的处罚力度,将第一次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因为这类行为属严重影响运输安全,也是交通顽瘴痼疾要从严处理的事项。

7、提高了对逃避超限检测行为的初次处罚额度以及其他不常见的违法行为的初次处罚额度。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24条,是《基准》的操作手册。《实施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行使原则、遵循要求、综合考虑因素、公正处理原则以及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情形和法制审核等内容。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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