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秩序,及时有效地预防和纠正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及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要求,我局决定对浏阳市旭诚广告有限公司等60家用人单位进行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1. 日常巡视检查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纳入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的用人单位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物中心备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2. 日常巡视检查遵循服务优先、和谐执法的原则。以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作为首要目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建议、引导等行政指导方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服务。
二、主要内容
日常巡视检查主要是对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如下内容进行巡视检查:
1.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规章制度制定是否民主,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告知每一位劳动者;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在签订、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执行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是否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违规代理行为;
4.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时加班,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报酬,是否执行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5.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情况,是否执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6.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 用人单位持证上岗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
8.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时间和方式
本年度日常巡视检查时间安排:7月1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 检查告知。7月1日,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选出60家检查单位并随机匹配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7月1日至7月31日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或乡镇工作人员向用人单位送达《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并在媒体公示日常巡视检查通知。
2. 被检查单位自查。8月1日至8月12日被检查用人单位对照检查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如实填写用人单位自查表,于8月12日前报送到浏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同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随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3. 现场检查。8月15日至12月31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照用人单位填写的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检查用人单位自查表,先听取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等相关情况的说明,现场查阅相关书面材料,视情召开座谈会和进入工作场所进行检查,真实了解和掌握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工作,遵循湖南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通过平台抽中的60家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抽查计划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行政执法廉政纪律和监督电话。
2、各日常巡查被检查单位应主动积极配合检查,认真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拒不接受检查或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附件:1. 2022年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名单
2. 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自查表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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