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拇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湖南金拇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83006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金拇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金拇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金拇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金拇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本次拟新增总投资2000万元,在现有厂区闲置厂房内建设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投产后预计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26000t;改扩建后湖南金拇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养猪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将取消不再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应加强水污染控制,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一般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达标纳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排放至浏阳河。 (二)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项目筒仓粉尘采用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上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造粒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项目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三)项目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项目应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交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过滤网片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交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可回收成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4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