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路路飞翔食品有限公司浏阳金西产业园分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浏阳市路路飞翔食品有限公司浏阳金西产业园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83006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浏阳市路路飞翔食品有限公司浏阳金西产业园分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 |
建设单位 |
浏阳市路路飞翔食品有限公司浏阳金西产业园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浏阳市路路飞翔食品有限公司金西产业园分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在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建设手撕肉干、阳光烤脖、深海小鱼、手撕素牛肉、素毛肚、脆辣藕片加工线,厂区总面积23995.44m2,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手撕肉干320t/a、阳光烤脖350t/a、深海小鱼280t/a、手撕素牛肉22t/a、素毛肚25t/a、脆辣藕片15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①油炸、炒制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引至屋顶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引至屋顶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生产异味设置有新风系统。本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天然气燃烧废气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限值。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隔渣的其他废水达到金田产业园污水集中预处理设施接收标准一起排入金田产业园污水集中预处理设施处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TP、TN、氯化物执行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浏阳河。 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及通风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昼Leq≤60dB(A),夜Leq≤50dB(A)。 固废:①水产边角料、蔬菜边角料、废油及油渣、隔油隔渣废油渣、不合格品、废卤渣、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等交由餐厨垃圾公司处置,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②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检验废物、废润滑油桶、废树脂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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