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清退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交管[2018]149号)、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严禁收取事故保证金的通知》(湘公交传发[2018]167号)和2025年3月18日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限期清退交通事故保证金的通知》,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将2006年至2018年收取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对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依程序上缴财政部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止。
二、受理范围。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浏阳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在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预付金专户交纳事故保证金当事人或机动车所有人。
三、办理程序。交纳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当事人于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事故结案证明及事故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收据原件遗失,需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并加盖银行公章),到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303办公室办理,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金口村浏东公路旁(原金钩收费站);联系电话:0731-88961189。
四、公示期结束后,针对无人认领及无法通知当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我队将依法全额上缴浏阳财政国库。
特此公告。
附件: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未清退交通事故保证金公告明细
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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