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科技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形成以上率下、统筹推进、合力整改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制定《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举措,分解细化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做到目标清晰、措施得力、时限严格,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任务完成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每次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进行安排部署,督办推进,力求不留死角。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按照分工内容,每周跟进整改进展情况、检查整改工作台账,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中心)对照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剖析根源,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整改工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做到立行立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期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截至2025年7月,巡察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加强巡察监督质效态度有待改进”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加强巡察监督质效态度有待改进”问题。
(1)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往来款项不及时’的问题,截至本轮巡察仍有应收款应付款未清理到位”问题整改。一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针对2012年12月之前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形成原因进行核查并结合实际情况提交往来清查建议。二是局党组专题研究讨论往来款清理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清理情况建议报告,与市财政局对接汇报清理建议。三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财政局意见,经局党组决议,依法依规进行账务核销处理,核销应收款7项、应付款10项。四是修订完善并出台《浏阳市科技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科技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和专家评审流于形式’等问题,本轮巡察仍存在类似问题”问题整改。一是出台《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流程,细化形式审查、现场踏勘工作内容,明确科技局、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职责,严格执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实行首席专家不得参与多个项目等措施,杜绝“一家人集中多次申报项目”等问题,严把科技项目审核关。二是扩充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提升专家评审质效,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面向全社会征集项目评审专家,已征集农业类专家10名、工业类专家(含烟花爆竹)4名,社会发展类专家9名。加强评审专家管理,在今后的项目专家评审工作中,与专家签订评审诚信承诺书。三是组织浏阳市“揭榜挂帅”项目技术需求论证专家评审,邀请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参加评审工作。
(二)关于“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扎实,推动科技高质量发展力度有待提高”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深学笃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存在不足”问题。
(3)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深化对“第一议题”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
(4)关于“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有欠缺”问题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制定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开展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2025年已开展学习6次。二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开展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进行研讨交流发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3次。三是局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基层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4篇调研报告。
(5)关于“学用结合有欠缺”问题整改。一是加大同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商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就科企培育、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二是强化技术需求征集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技术需求征集,2025年3月累计征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烟花爆竹等领域的技术需求30条。三是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浏阳市新材料产业链三年规划》。四是开展行业交流。2024年12月,我局邀请省科技厅、湘科集团、国防科技大学等单位来浏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就贯彻落实晓明书记关于推动花炮产业安全环保微烟新型烟火药等技术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五是加强烟花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烟花科学研究院的“烟花爆竹用新型烟火药剂配方研究”项目成功立项2024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2.针对“创新驱动发展尚有不足”问题。
(6)关于“引导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问题整改。一是2023年浏阳市企业研发投入34.96亿元,同比增长8.2%,九区县市总量第四、增速第三。全社会研发投入36.76亿元,同比增长6.55%,占GDP的比重2.12%,较上年度提升0.12个百分点。二是加快打造“金阳科创城”。前往长沙县松雅湖未来科技城、湘江科学城等地进行学习调研,撰写《金阳科创城建设思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及时向省科技厅、长沙市科技局汇报,将“金阳科创城”建设纳入《长沙市2025年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要点》《长沙市科技创新赋能攻坚实施方案》。三是加强科技政策引领。出台《浏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全力打造区域科创中心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四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指导全市780家有效高企开展火炬统计年报工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142家企业申报202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五是开展产学研合作。2025年3月13日,市委主要领导带队到中南大学考察学习;3月22日,浏阳市人民政府与湖南工商大学、湘江实验室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4月11日,科技局和人社局到中南大学开展支持大学生创业路演活动;5月28日,与湖南师范大学达成合作意向,举行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浏阳基地授牌仪式,会商共建湖南未来大健康研究院。六是加强平台建设。2024年,组织申报认定各级各类科技平台58家,认定企业研发中心14家,截至目前,科技创新平台总量达268家。2024年以来,会同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公布了17个烟花鞭炮科研试验基地和27个科研项目。七是组织科技业务培训。组织100多家重点规上企业参加2024年浏阳市科技统计业务培训,科技局局长、统计局局长授课,引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组织召开2025年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各乡镇(街道)、农科园、经开区产业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科技金融政策进行了解读,对研发投入进行了培训。
(7)关于“科技创新服务不到位”问题整改。一是安排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实工业科人员力量。二是制定《2024年度中层副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中层副职竞争上岗会议;制定《2025年度干部职工岗位调整实施方案》,干部职工填写岗位意向表,双向选择进行岗位调整,优化中层人选,建强干部队伍。三是出台《“我的业务我来讲”活动方案》,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评选学习标兵。四是加大入企服务力度,深入开展创新主体研发投入“一对一”辅导。指导颐和隆烟花等33家企业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指导启泰传感建成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常态化开展重企帮扶,加强“点对点”走访调研,先后多次走访产业链重点企业,共协调解决企业难题18个。开展“产业科技政策进千企”政策宣传活动,通过走基层、入园区、进企业,进一步加大中央、省、长沙市产业科技政策宣讲力度,让更多企业知晓、熟悉各级相关政策。
(8)关于“服务企业主动性不强”问题整改。一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企业主动性。二是出台《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流程,细化形式审查、现场踏勘工作内容。在2025年项目申报指南中注意行文规范,优化工作程序,强化细节管理。在项目申报期间,对必选必附的必要性材料不齐全的单位进行信息反馈,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完善项目申报材料,避免出现因未提交完整的项目资料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的情况。三是针对巡察组所反馈具体问题,经查询该企业2024年未在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系统中申报项目,今后将主动提供服务,加强与项目单位沟通,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9)关于“聚焦产业技术攻关仍有欠缺”问题整改。一是聚焦我市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取得成效。2024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向上推荐了16个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资金项目;宇环数控入选2024年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蓝思科技获2024年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烟花爆竹用新型烟火药剂配方研究”等6个项目立项2024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浏阳市中医院6个项目立项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尔康制药荣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惠科光电、启泰传感两个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顺利通过省厅验收。二是协同花炮中心、花炮总会、花炮研究院、花炮龙头企业多次研究商讨,布局了17个科研试验基地和27个烟花科研项目,有力推动了花炮项目评估、花炮核心技术攻关,浏阳28个花炮应用技术成果在省科技厅官网公示。三是针对巡察组所反馈的具体问题,对涉及的9个花炮产业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回溯核查,了解掌握情况并引导企业推动科技创新。
3.针对“科技项目扶持存在不足”问题。
(10)关于“项目认定不准”问题整改。一是出台《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严格项目过程监管,优化验收方式,提高项目实施的有效性。二是应用软件类项目涉及前期软件开发、后续运营维护等内容,项目跨度时间长,后续风险不可控,我局将严格把关此类项目的立项,提前预判。三是针对巡察组所反馈的具体问题,经核对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项目申报材料内容,该公司业务涵盖了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等业务,项目组成员中也配备有软件开发专业人员,该项目于2021年通过专家评审,获得立项资格。鉴于该项目实施情况欠佳,已将项目承担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等申报主体和个人纳入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系统限制申报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推荐上级科技计划项目。
(11)关于“示范推广效果不佳”问题整改。一是强化技术培训,提升实操能力。2024年以来,借助科技特派员平台,以“理论+田间实操”模式,累计培训210余场次、1万余人次。二是完善相关资料。对项目管理系统中七家资料不完善的单位,督促其提交相关应用推广资料。三是加强交流学习。不定期组织种养殖负责人去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基地学习新品种培育、新技术推广。四是强化宣传推介。2024年浏阳作为湖南唯一县(市),在科技部主管的专刊上作先进经验分享;在全省科技特派员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全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和美乡村建设、现代食品加工产业)在浏阳举办;省委组织部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工作专刊2024年第4期简报,刊发我市科技特派员为乡村“赋能添智”相关经验做法;浏阳市科技专家服务团获评2024年度优秀科技专家服务团。
(12)关于“科技转化生产力的质效不高”问题整改。一是出台《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优化验收方式,提高项目实施的质效。二是针对巡察组所反馈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生产效率和成本方面出现问题,已将该项目承担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等申报主体和个人纳入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系统限制申报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推荐上级科技计划项目。三是充分利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加强园区和乡镇(街道)科技成果转化。2024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登记83亿元,同比增长24%,2025年1-6月技术贸易合同登记56.47亿元,科技转化生产力初见成效。
(三)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实度有待增强”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问题整改。一是建立作风督查常态化机制,每月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作风督查,累计下发作风督查通报2次。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举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2024年组织召开浏阳市科技局警示教育会议;开展“送纪法下基层”活动,邀请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讲授纪律党课。2025年2月局长与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月局长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暨局纪律工作会议,强调作风纪律要求。三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深入查摆问题并建立整改清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针对“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4)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一是对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审核把关。二是出台《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优化验收方式,提高项目实施的质效。三是应用软件类项目涉及前期软件开发、后续运营维护等内容,项目跨度时间长,后续风险不可控,我局将严格把关此类项目的审批,提前预判。四是该项目属于“互联网+产业”,属于科技政策支持的方向,当年度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予以立项。鉴于该项目承担单位软件维护情况欠佳,已将该项目承担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等申报主体和个人纳入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系统限制申报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推荐上级科技计划项目。
(15)关于“项目评估不深入”问题整改。一是对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审核把关。二是出台《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流程,细化审核指标,严把科技项目审核关。三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该项目经过规定程序,通过专家评审,予以立项并执行期满。鉴于该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期满9个月后即注销,已将该项目承担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等申报主体和个人纳入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系统限制申报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推荐上级科技计划项目。
(16)关于“项目验收不严谨”问题整改。一是对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强化项目验收把关。二是出台《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优化验收方式,提高项目实施的质效。三是扩充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提升专家评审质效,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面向全社会征集项目评审专家,已征集农业类专家10名、工业类专家(含烟花爆竹)4名,社会发展类专家9名。四是烟花爆竹类产业项目属于科技政策支持的方向,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项目研究和应用成果较小的问题,今后我局将优化立项流程,严格此类项目的立项。
3.针对“廉洁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
(17)关于“科技局工作人员陪同第三方公司到乡镇、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投入、技术贸易合同等免费服务,第三方公司同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有偿咨询服务”问题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完善防控举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服务合同,入企时说明企业服务的内容和事项,加大对服务中介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提醒。局党组在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上开展廉政风险提醒;局长同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强调进一步严格廉洁纪律,杜绝出现廉洁问题,切实划清与第三方公司界限,我局同第三方公司业务范围仅限于企业研发投入服务,不涉及其他业务。三是积极对接科技资源。市科技局与相关院所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发明专利“先用后付”等合作事宜。四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指导全市780家有效高企开展火炬统计年报工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142家企业申报202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4.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8)关于“合同管理不够严谨”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审核,修订完善并下发《浏阳市科技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各科室学习。后续签订的合同均提交法律顾问审查,确保签订合同的合理合规。未再出现支付比例过高的情况。二是积极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未签订合同的个别经济业务完善了相关资料。三是对近三年财务凭证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详细自查,并已完成整改。
(19)关于“执行采购验收程序不够严格”问题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并下发《浏阳市科技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第五条增加了“需验收的项目应严格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单经两人签字附后”的内容,明确专人审核票据,杜绝出现验收程序、资料不合格的业务。二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相关业务无验收手续、验收单无人签字的个别问题,已完善手续和相关资料。三是对近三年财务凭证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未签字的验收单,均已完善签字手续。
(20)关于“政府采购无预算”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规定,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筹划好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切实做到了“应编尽编”“应报尽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二是针对政府采购无预算的问题,我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已整改到位。三是组织财务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
5.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21)关于“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整改。一是对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深入查摆问题并建立整改清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开展提醒谈话和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干部职工优化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杜绝官僚主义。四是召开干部职工纪律工作会议。五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22)关于“形式主义屡禁不绝”问题整改。一是出台《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优化验收方式,提高项目实施的质效。二是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组织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学习《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对科技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工作细节进行学习,提升项目管理业务能力,避免出现形式主义。三是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评审专家,已征集农业类专家10名、工业类专家(含烟花爆竹)4名,社会发展类专家9名,进一步丰富专家智库。
(23)关于“工作作风尚有不实”问题整改。一是认真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强化与业务工作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融入、体现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二是对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干部职工优化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
(四)关于“推进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扎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程度有待提升”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4)关于“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有偏差”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局班子、中层干部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二是从严把关党组会议召开,视议题情况确需召集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含正、副职)列席的,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不进行表决。
(25)关于“积极干事氛围不浓”问题整改。一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二是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能职责分工,中心工作或重大活动明确牵头科室、配合科室。三是强化干部考核及结果运用,结合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确定2024年考核优秀人员,将工作实绩与工作绩效挂钩,加大对优秀干部的使用、推荐力度。
(26)关于“落实干部人事纪律打折扣”问题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纪律,制定《2024年度中层副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中层副职竞争上岗会议;制定《2025年度干部职工岗位调整实施方案》,干部职工填写岗位意向表,双向选择进行岗位调整,优化中层人选,确保中层副职配备不超职数,建强干部队伍。二是组织办公室主任、政工人事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2.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27)关于“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未有效开展”问题整改。一是认真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加强其他部门交流沟通,学习其党建创品牌工作先进经验,创建党建品牌。二是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讲”业务讲课比赛,评选学习标兵,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赴文家市秋收起义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强化党员党性教育。
(28)关于“党务工作不严谨”问题整改。一是结合支委会,组织支部委员开展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2024年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素质水平。二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党务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能力,加强党内法规、党建工作各项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五)关于“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问题”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29)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不够规范深入”问题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制定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开展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2025年开展学习6次。二是每次中心组学习,由一位班子成员组织领学,全体班子成员轮流发言、开展研讨发言。三是局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基层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4篇调研报告。
2.针对“网络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
(30)关于“2023年浏阳市科学技术局管理系统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问题整改。一是在收到相关漏洞预警之后,我局第一时间与软件开发公司取得联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稳妥处理。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维护,在发现或者收到网信部门安全漏洞警示时,第一时间与技术人员联系,跟踪督促软件开发公司尽快进行修复,并将修复结果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
(六)关于“统计监督检查问题”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31)关于“科技局党组分工文件中未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最新批示、重要论述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统计局在经开区召开的2025年一季度业务培训,学习年报填报业务知识,提高自身能力;组织召开2025年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科技业务培训。三是立行立改明确统计人员。局党组印发《中共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人事调整的通知》,明确统计专干。
(32)关于“统计人员和分管工业科领导均为今年以来接手,统计相关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业务分管领导结合业务工作,系统深入学习掌握统计政策、规定,并将相关内容及时传达给业务科室。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最新批示、重要论述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是相关部门全面学,业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强与统计部门的交流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统计局在经开区召开的2025年一季度业务培训,学习2024年年报填报业务知识,提高自身能力。三是坚持学用相长,在入企指导、走访调研、交流座谈等实践中积累经验、总结提升,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
(33)关于“在落实部门统计责任‘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管统计必须管数据、管数据必须管质量’方面有待加强”问题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100多家重点规上企业召开2024年浏阳市科技统计业务培训会,科技局局长、统计局局长授课,引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组织业务部门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线上培训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省研发投入概况、企业研发纳统工作要求及研发经费归集、管理、填报实务。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会同统计局联合审查了36家企业的省级研发奖补资格。2025年1月,根据省、市科技部门要求,对26家2024年研发财政奖补预警企业进行了核查,指导企业规范申报。
(34)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方面缺少具体措施”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最新批示、重要论述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组织召开2025年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各乡镇(街道)、农科园、经开区相关人员参加,相关银行进行了科技金融政策解读,第三方机构对研发投入进行了培训。二是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关于防范统计造假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例,要求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科技统计制度学习,组织学习《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提高做好科技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三是明确了科技统计有关制度。制定印发《浏阳市科学技术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了有关人员职责与责任,有效防范统计造假。
(七)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履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规范”问题
(3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中,中层干部参加党组讨论并进行表态”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二是从严把关党组会议召开,视议题情况确需召集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含正、副职)列席的,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不进行表决。
(36)关于“非党员干部参与党务工作决策,并进行表态”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二是从严把关党组会议召开,视议题情况确需召集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含正、副职)列席的,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不进行表决。
2.针对“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37)关于“党组核心作用不够明显”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二是从严把关党组会议召开,视议题情况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三是立行立改,改用非活页会议记录本。
(八)关于“干部管理方面”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干部队伍缺乏活力”问题
(38)关于“干部队伍活力不足,近四年没有进行中层竞岗及轮岗交流”问题整改。一是制定《2024年度中层副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中层副职竞争上岗会议,共计4个副职岗位进行了调整;制定《2025年度干部职工岗位调整实施方案》,干部职工填写岗位意向表,双向选择进行岗位调整,建强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干部考核及结果运用,结合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确定2024年考核优秀人员,将工作实绩与工作绩效挂钩。三是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加大对优秀干部的使用、推荐力度。
(九)关于“法治督察问题清单”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
(39)关于“普法活动开展形式单一,多为内部培训,面向群众普法较少”问题整改。一是编制科技法律法规资料汇编,结合科技业务培训、企业走访等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开展“产业科技政策进千企”活动,通过深入走基层、入园区、进企业点对点、面对面走访帮扶,进一步加大中央、省、长沙市产业科技政策宣讲,2024年开展业务培训10余次,入企服务800余家,发放科技政策资料1000余份。二是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图文展板、发放《科技进步法》、科技法律法规资料汇编等形式,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素养。参与承办长沙市暨浏阳市2024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现场搭台设点开展科普、普法宣传。
2.针对“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
(40)关于“印发的浏科发〔2023〕27号规范性文件未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问题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已对印发的浏科发〔2023〕27号规范性文件未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的情况进行整改,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科技局党组聚焦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在党建工作、作风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必须长期坚持,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下阶段,市科技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延伸拓展,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打造区域科创中心、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县市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紧盯问题不放松,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围绕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整改成果,持续转变作风。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于阶段性整改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常态长效,不断推动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
(二)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机关管理、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下大力气推动解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开展作风督查,强化对项目实地踏勘、验收把关、政府采购等重要节点的监管力度,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科技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有关科技工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园区和企业,立足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培育、研发投入、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科技资金、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国家高水平创新型县市,为助力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11691;电子邮箱lyskjj1616@163.com。
中共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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