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职能科室:
因人事变动和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根据《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浏安发〔2020〕2号)和《浏阳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局安委会组成及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主 任:黄永忠
副主任:刘柏平 盛志新 龙游 高卫东(常务)
成 员:办公室、水资源保护科、工程管理科、经济建设科、政工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枢纽工程管理所、资源管理所、水电调度与灌溉管理所、水质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站、物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科,承担局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邱峰任主任,黄舟为安全专干。
二、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委书记周逢明
1.承担局安全生产党委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每年不少于2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次以上。
3.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委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局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6.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7.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局长黄永忠
1.承担局安全生产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任局安委会主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和全局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安全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或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次以上。
3.组织制定局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明确局属各单位、科室安全生产职责。支持、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4.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局年度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全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7.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8.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党委委员、工会联合会主席刘柏平
1.担任局安委会副主任,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分管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分管办公室、经济建设科、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将工会联合会、党政服务、意识形态、宣传、(12345市民服务热线)、档案、文明创建、后勤、环境整治、能源、慈善助残、青年(共青团)、旅游、深化改革、卫生健康、殡葬改革、拆违控违、无偿献血、民调、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供水、优化营商环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物业管理等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研究、部署,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5.分管单位和区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及重大涉险事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盛志新
1.担任局安委会副主任,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局纪检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局纪委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积极支持管理局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4.组织、协调和督促局纪检机构积极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腐败问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并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局党委关于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6.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等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研究、部署,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五)党委委员、副局长龙游
1.担任局安委会副主任,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分管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分管水资源保护科、政工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资源管理所、水质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站。
2.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具体负责水库库区水源保护、渔政、水政、水库水质监测、分析和水样送检的安全监管工作。
4.将水源保护(含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案管理和组织处置)、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水质监测、河长制、森林防火、普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6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教育培训、统战、绩效考核、督查、乡村振兴、计划生育、退伍军人管理、老干、老龄、关工委、妇女、财务审计、争资融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统计等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研究、部署,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5.分管单位和区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及重大涉险事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卫东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担任局安委会常务副主任,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工程管理科、枢纽工程管理所、水电调度与灌溉管理所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3.协助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局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4.协助局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安排部署全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5.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6.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8.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9.具体负责株树桥水库枢纽工程管理、防洪、度汛、调度抢险、株树桥水电站、圣源水电站、水库下游小溪河的灌溉及设施协调管理、水库及其所属设施的建设施工、保养、维护、检查等安全监管工作。
10.将防汛抗旱、发电、下游补水调水、水利枢纽运行管理、项目建设(含招投标管理)、安全生产(含内保)、消防、应急反恐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研究、部署,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11.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及重大涉险事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七)局领导班子工作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递补。
三、职能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共性部分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2.按要求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无误。
3.做好本科室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4.接受上级监察、指导,及时完成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5.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依规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有效处置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二)个性部分
1.办公室
(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防火、防盗、网络、档案、资料保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规范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
(3)做好办公区域和所辖闲置房屋的修缮、堵漏等工程的安全管理以及水电油气安全管理。
(4)做好食堂安全管理。
(5)做好坝区绿化安全监管。
2.水资源保护科
(1)做好水库水污染防控、生态保护、库区生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设立安全标识,加强水保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水源保护区水保安全意识。
(3)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并组织对水源保护区进行严格排查、整治。
(4)按照防范反恐怖要求,牵头做好反恐怖工作。
3.工程管理科
(1)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2)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及范围,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各类安全工作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
(3)规范局属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程序,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并进行严格排查、整治。
4.经济建设科
(1)加强对局属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加强对招商引资企业及外来作业单位和经营租赁户的安全监管工作。
(3)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报局安委办审核并存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5.政工人事科
(1)与局在岗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有关劳动安全保障、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2)负责局老年活动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财务审计科
(1)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审定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专项立账,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2)加强对局属企业的财务指导和财经安全监管工作。
四、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共性部分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上传本单位的生产动态。
2.实行安全管理全覆盖,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依规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有效处置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3.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内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4.做好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根据自身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月工作,提升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做到特种作业持证率100%。
5.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修订应急预案和格式化预案并进行报备,定期举行预案演练。
6.对本单位设施设备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签字备案并存档。
7.接受上级监察、指导,及时完成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个性部分
1.枢纽工程管理所
(1)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2)加强枢纽工程安全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及时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安全检查,确保防汛设施、设备安全。
2.资源管理所
(1)严禁外来船筏和人员非法作业,加强巡查监管,设立安全标识,杜绝库区夜钓和游泳现象。
(2)协助市水保办监管水上垃圾打捞队安全生产工作。
(3)做好库区相关项目安全管理,并组织对监管区域进行严格排查、整治。
(4)做好渔政、水政授权委托执法相关工作。
(5)负责做好海盾公司水上试验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6)加强坝区内保,协助做好反恐怖工作。
3.水电调度与灌溉管理所
(1)严格按照电力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株树桥水电站和圣源水电站运行和检修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110千伏线路维护和局属计划性检修项目(含枢纽工程机电设施、引水工程机电设施)的安全监管。
(3)根据水库调度及时做好发电调度分析,并上报上级调度部门,确保电力调度安全。
(4)负责水库下游小溪河灌溉及设施协调管理的监管。
4.水质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站
(1)做好日常水库水质安全监测。
(2)做好水质环境安全监管,组织污染源监督检查。
(3)做好取水样等野外作业安全。
5.物业公司
(1)重点做好消防安全、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做好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项目以电动车充电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上报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施工项目。
(2)负责对公司所辖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管理。
中共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委员会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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