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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故里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0-11-18 来源:胡耀邦故里管理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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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开发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制胡耀邦故里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有关胡耀邦同志文物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开展胡耀邦同志生平事迹研究。

(三)负责胡耀邦故里旅游景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胡耀邦故居、纪念馆等文物场馆的维修维护,举办胡耀邦同志生平业绩陈列及其他辅助陈列。

(五)宣传耀邦精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精神文明建设窗口的作用。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为中共浏阳市委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人事管理部、纪检监察室)、宣传教育部(研究室)、对外联络部、文物资料部(陈列艺术部)、行政事务管理部(园林环卫管理部)、保卫部等6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机构。

1、办公室(人事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负责制定本单位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综合协调、档案管理;负责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联络;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工资报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审核,职工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职工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情况,抓好重点工作和项目的监察及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2、宣传教育部(研究室)

负责宣传推介工作,负责胡耀邦同志生平事迹的宣传和工作交流;负责宣教员队伍建设、讲解词的撰写;负责胡耀邦同志故居网站制作、维护和推介;负责胡耀邦同志生平思想的研究,撰写研究文章;组织参与学术交流;负责提出重大业务课题和解决方案。

3、对外联络部

负责对外接待、联络,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市场调研、旅游推介、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

4、文物资料部

负责胡耀邦同志相关文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负责胡耀邦同志生平事迹研究成果的利用;负责陈列布展的设计、更新;宣传标牌的设计制作、会场布置、摄影摄像及环境艺术的设计;负责景区宣传资料编印工作;负责拟订临时展览、联合展览的举办计划并组织实施。

5、行政事务管理部(园林环卫管理部)

负责制定财务计划、编制单位收支预决算;负责财务分析及资金的管理、监督、使用和核算;负责景区各类建筑物的日常维护、维修;负责物资采购、保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景区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景区环境美化工作的组织;负责对口指导物业公司的环境卫生、园林工作。

6、保卫部

负责景区的文物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和游客安全;负责游客参观的售票、票检工作;负责单位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景区执法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胡耀邦故里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3091.55万元,总支出3091.5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531.87万元,减少33.13%,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方面2019年在编人员相对2018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了37.93万元;项目支出方面减少了创5A景区经费450万元、我局向上级争取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3.86万元以及景区至大浏高速及S326连接公路建设补助资金980.0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9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7.2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30%;其他收入114.3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9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3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76%;项目支出2666.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77.23万元、支出总计2977.2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51.79万元,减少15.6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方面2019年在编人员相对2018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了37.93万元;项目支出方面减少了创5A景区经费450万元和我局向上级争取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3.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1.79万元,减少15.6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方面2019年在编人员相对2018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了37.93万元;项目支出方面减少了创5A景区经费450万元和我局向上级争取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3.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7.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万元,占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77.03万元,占99.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2.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7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5.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组织部拨付了关工委第一届“十佳载体”奖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年初预算为862.9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年中有人员新增,基本支出方面人员经费增加10.32万元;(2)项目支出方面,年初编报预算时只有场馆维修维护等运转经费进入预算,而年中我单位积极向上级争取的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98.42万元及胡耀邦同志纪念馆陈列经费500万元因年初无法预计,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和预算数有差异。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5.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我单位积极向上级争取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05.36万元因年初无法预计,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和预算数有差异。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我单位积极向上级争取的耀邦故居和陈列馆建设资金500万元因年初无法预计,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和预算数有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25.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0万元,完成预算的34.6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保持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预算的27.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7万元,减少46.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活动减少,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占71.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占28.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6个,来宾993人次,主要是各项调研考察及重大活动举办如“追寻耀邦足迹 传承红色基因”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及4.15缅怀耀邦系列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油耗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浏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2020年度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浏财函〔2020〕5号)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形成了自评报告,已在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等级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中心工作发展,保障了场馆的正常运转,有效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进一步宣传了耀邦精神;对文物进行日常保管与维护,保护国家文化遗产;按照文物保护和5A创建要求对故居和纪念馆等周边进行环境提质改造,优化了文物展示利用,为游客创造了良好的参观学习环境。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浏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和绩效监控项目计划的通知》(浏财发〔2020〕9号),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得分为86分,等级为良。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75万元,降低4.3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劳务费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会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支出数为0万元;培训费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支出数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0%,其中:1、用于开展保卫部前往长沙学习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费支出0.48万元;2、用于开展宣教部前往延安学习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胡耀邦故里管理局“五好讲解员”培训,经费支出1.76万元;3、用于开展保卫部前往浏阳市城区学习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景区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复审培训,经费支出0.0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8.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1.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3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2019年年中采购了电动巡逻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洒水车一辆、垃圾装运车一辆、消防车一辆、电动巡逻车一辆、18座电瓶车一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开发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制胡耀邦故里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有关胡耀邦同志文物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开展胡耀邦同志生平事迹研究。

3、负责胡耀邦故里旅游景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胡耀邦故居、纪念馆等文物场馆的维修维护,举办胡耀邦同志生平业绩陈列及其他辅助陈列。

5、宣传耀邦精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精神文明建设窗口的作用。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共6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机构。

1、办公室(人事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负责制定本单位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综合协调、档案管理;负责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联络;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工资报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审核,职工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职工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情况,抓好重点工作和项目的监察及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2、宣传教育部(研究室)

负责宣传推介工作,负责胡耀邦同志生平事迹的宣传和工作交流;负责宣教员队伍建设、讲解词的撰写;负责胡耀邦同志故居网站制作、维护和推介;负责胡耀邦同志生平思想的研究,撰写研究文章;组织参与学术交流;负责提出重大业务课题和解决方案。

3、对外联络部

负责对外接待、联络,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市场调研、旅游推介、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

4、文物资料部

负责胡耀邦同志相关文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负责胡耀邦同志生平事迹研究成果的利用;负责陈列布展的设计、更新;宣传标牌的设计制作、会场布置、摄影摄像及环境艺术的设计;负责景区宣传资料编印工作;负责拟订临时展览、联合展览的举办计划并组织实施。

5、行政事务管理部(园林环卫管理部)

负责制定财务计划、编制单位收支预决算;负责财务分析及资金的管理、监督、使用和核算;负责景区各类建筑物的日常维护、维修;负责物资采购、保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景区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景区环境美化工作的组织;负责对口指导物业公司的环境卫生、园林工作。

6、保卫部

负责景区的文物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和游客安全;负责游客参观的售票、票检工作;负责单位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景区执法工作。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是中共浏阳市委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是财政补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25名。2019年干部职工共有39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24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18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6人),临聘人员15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深入践行“文保为本,管理创新,产业兴旺,旅游富民”的高质量发展思路,努力开创新时代红色旅游创新发展新局面。项目建设方面,完成红色旅游公路景区环线项目招投标和征地工作、故居周边旧民居改造及环境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和景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公租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方面,隆重举办“4.15”缅怀耀邦诗歌朗诵会、“11.20”纪念耀邦同志诞辰104周年等系列活动。社会教育方面,积极组织讲解员与红色景区学习交流,深入开展“讲耀邦故事,传红色基因”开学第一课主题活动,大力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开发和活动开展,集中人力精心撰写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精品党课,着力打造以文博园为中心红色教育培训基地。文物收集方面,通过捐赠、社会征集、购买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反映胡耀邦同志生活、工作内容和状况以及胡耀邦精神形成和发展的藏品的收集、保护和利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9年度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309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万元,占总支出的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91.35万元,占总支出的99.99%。

使用方向为:人员经费300.05万元,占总支出的9.71%;日常公用经费125.25万元,占总支出的4.05%;项目支出2666.25万元,占总支出的86.24%。

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涉及人员经费、维护场馆基本运转、开展各项专项业务工作、精准扶贫、党建、项目建设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2019年度基本支出425.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3万元。胡耀邦故里管理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对日常管理、支出管理、接待管理、车辆管理、其他费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相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7.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零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2.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实际支出少于预算金额,厉行节约。

(二)项目支出

1、我单位2019年度项目支出266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51.93万元,其他收入114.32万元。

2、我单位2019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9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2万元、资本性支出2059.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51.9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博物馆1146.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905.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万元。

3、2019年度项目支出2666.25万元,主要项目包括场馆运行-日常场馆维修维护、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塑像树建、游客服务中心、人行隧道、纪念广场提质改造、景区环境绿化、故居周边旧民居改造及周边环境治理、文保中心新建工程及周边景观设施配套工程、标识标牌、登山游步道、文博园风雨剧棚工程、胡氏家庙本体修缮及文广场增加工程、公共信息导视系统采购、公共租赁房建设、红色旅游公路建设等项目。

4、项目支出严格控制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省级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支出中用于采购货物、服务类、拨款类等资金支出由国库集中支付,其他支出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胡耀邦故居周边旧民居改造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由浏阳市发改局以浏发改投〔2017〕381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建设内容:景区内胡耀邦故居周边旧民居修复改造及周边环境治理,其中房屋拆除1200平方米,新建房屋765.74平方米,原建改造2281.5平方米,廉政馆面积379平方米,园林景观面积5318.2平方米,配套完善相关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385万元。项目由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5月竣工验收。

2、胡耀邦故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由浏阳市发改局以浏发改投〔2017〕475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建设内容:新增污水收集管网2500米,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00万元。项目由浏阳北控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完工。

3、胡耀邦故里管理局公共租赁房项目由浏阳市发改局以浏发改投〔2019〕727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77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0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20平方米,新建1栋4层公共租赁房,共80套,每套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项目总投资980万元。项目由湖南华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9月完成建设。

4、胡耀邦故居和陈列馆红色旅游公路以浏发改投〔2018〕256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建设内容:路线全长1.819公里,起于荷文公路与X004交叉处,经中和镇中心,终于景区东北次入口,其中桥梁2座,隧道1座。项目由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承建,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10月完成建设。

5、胡耀邦故里旅游区公共信息导视系统采购项目建设内容为按照5A标准设计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200余块。经公开招投标由浙江绿川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62.823万元,项目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20年2月完成建设。

6、胡耀邦故里人行隧道建设项目由浏阳市发改局以浏发改投〔2017〕126号文件批准立项,该项目起于胡氏家庙南侧,穿越山体,止于敏溪河北侧胡耀邦故居进场道路人行道;路线全长159米,其中人行隧道110米,宽3米,净空3米,接线49米,宽3米,并配套照明、消防等。项目由湖南惠联路桥有限公司承建,中标价格359.75万元,于2017年9月5日开工建设,于2018年12月26日竣工验收。

7、胡耀邦同志塑像树建工程由浏阳市发改局以浏发改投〔2015〕119号文件批准立项,于2017年8月14日签订采购合同,由随艺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承建,中标价格为449.8万元,该塑像高度为6米,宽度为7.3米,基座总宽度8.9米,雕塑制造材料为福建产白花岗岩,项目已于2017年12月27日完成验收。

8、胡耀邦故里纪念广场提质改造项目由浏阳市发改局以浏发改投〔2017〕230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纪念广场进行提质改造,包括改造塑像基座500立方米,广场铺装4000平方米,绿化100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亮化等。项目由浏阳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中标价格为198.39万元,于2017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7月12日竣工验收。

9、胡氏家庙本体修缮工程由浏阳市发改局以浏发改投〔2015〕118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内容包括家庙建筑主体修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林景观、铺装、停车位等。项目由湖北殷祖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标价格为6149066.47万元,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制定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制度、设计变更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能严格执行制度的相关规定,派专人负责督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年末资产合计32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净额45.75万元,非流动资产为固定资产净值279.7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566.50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286.72万元)。

2019年年末负债和净资产合计325.5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7.14万元,净资产为288.40万元。

本年度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度增加37.18万元,涨幅为7.02%,2019年是首次计提累计折旧年,将固定资产录入新资产管理系统后自动计算累计折旧,扣除累计折旧后的资产净额变动较大。

我单位通过合理规划,按需配置资产,资产使用率高。我单位资产管理主要涉及固定资产,为规范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结合实际情况,我单位针对性的编制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大致如下:

1、固定资产管理归口对外联络部负责,由行政事务管理部统一建账、核算;对外联络部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及资产的维护,实行新增固定资产专人进行明细登记后行政事务管理部再入账;年终由对外联络部、行政事务管理部、纪检监察室共同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和账实相符,杜绝资产的流失,最大化地发挥资产的效益作用。

2、单位财产物资(如空调、电脑、打印机、相机、摄像机等)由于个人因素造成遗失、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岗位调整原岗位所有办公设备(含电脑资料、数据及备份)、家具、电器必须在指定的监交人监督下全部移交给接交人。

3、严格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处置等严格按照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的程序执行。固定财产出现下列情况,经核查认定属实的可以申请报废。报废程序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由对外联络部具体负责,统一处理:(1)资产已超过使用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2)设备配件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3)因设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不能再使用的。

我单位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树立风险意识,防范单位资产管理的风险和漏洞。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单位总支出情况的绩效分析

2019年度我单位共支出资金3091.5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977.23万元。基本支出425.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3万元。基本支出的正常开支,使得在编人员及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及部分公用经费的开支得到了基本保障。

(二)单位项目资金绩效分析

2019年度我单位共支出项目资金2666.25万元,主要包括场馆运行-日常场馆维修维护、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塑像树建、游客服务中心、人行隧道、纪念广场提质改造、景区环境绿化、故居周边旧民居改造及周边环境治理、文保中心新建工程及周边景观设施配套工程、标识标牌、登山游步道、文博园风雨剧棚工程、胡氏家庙本体修缮及文广场增加工程、公共信息导视系统采购、公共租赁房建设、红色旅游公路建设等项目。这些项目的正常开展,基本保障了我单位场馆正常运转及为5A创建、文物保护等奠定了坚实基础,也进一步带动了当地的交通及经济发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后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考评,此次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评价(8分)

2019年度,我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设立了整体绩效目标,并分解细化为各部室具体的工作任务。各部室相互配合,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荣誉,进一步推动耀邦故里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2、预算配置评价(6分)

市编委核定我单位编制人数25名,2019年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6%。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持平,无变化;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7.30万元,较2018年的28.12万元节约10.82万元。

我单位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项目支出。

3、预算执行评价(13分)

我单位2019年度预算资金为862.93万元,已全部按进度下达,预算完成率为100%。2019年度,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合计追加资金2228.62万元,其中:本级追加资金54.93万元,占年初预算总额的6.37%;上级资金及其他收入主要为向上级争取,用于5A创建和文物保护相关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编制,共追加2173.69万元。2019年,我单位支出按照既定支付进度支出,“三公”经费未超预算数,厉行节约。

4、预算管理评价(15分)

我局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如《胡耀邦故里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胡耀邦故里管理局预决算管理制度》、《胡耀邦故里管理局收支管理制度》等。在资金的支付过程中按照预算的批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现资金使用的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部分支出因资金缺口大,不完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到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资产管理评价(6分)

我单位资产管理主要涉及固定资产,为规范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结合实际情况,我单位针对性的编制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委托第三方进行了资产的全面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并通过合理规划,按需配置资产,使得资产使用率进一步提升。

6、职责履行评价(26分)

我局2019年度开展的各项工程与重点工作基本上已按计划正常完成。在确保及时完成的同时,还能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达标及相关重点工作办结率,进一步推动了耀邦故里的发展。

7、履职效益评价(22分)

根据绩效结果来看,我局2019年度履职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局投入专项经费推出了“主题党日活动”、“小小讲解员”、“讲耀邦故事,传红色基因”开学第一课、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等特色活动,集中人力精心撰写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精品党课,着力打造以文博园为中心的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启动全馆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全年接待观众262万人次,讲解率达90%以上,讲解评价满意达99.9%,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得充分发挥。

(2)隆重举办“4.15”缅怀耀邦诗歌朗诵会、“11.20”纪念耀邦同志诞辰104周年等系列活动。

(3)继续加大景区内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得到了广大游客的充分肯定和赞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高。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工程建设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5)严格财经纪律,实行透明管理,源头治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积极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好。

(6)我局加强文物保护和研究,结合纪念馆陈列,投入专项工作经费,全年共计征集藏品2000件套。

(7)游客的日益增多,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的居民创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

我单位目前中央免费开放经费仅128万元,单位年度预算较少,而实际发生的支出较大,日常运转经费存在一定缺口。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规定的标准列支各项经费。

2、加强预算法制化观念,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务管理预见性,自觉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清查等各项制度,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4、加强往来款管理,对于长期异常的往来借款,应当研究可行的解决方案,及时追回。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

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在绩效目标设定、预算配置、执行与管理、单位资产管理与有效利用、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职责履行与履职效益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自评等级为“优秀”。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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