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党组关于石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局属各科、室、站、队:
通过中层岗位竞争上岗,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石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赖园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陈姗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付景开同志任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科长;
袁炜同志任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副科长;
刘赛杰同志任法制科科长;
孙力同志任综合协调科科长;
何国军同志任综合协调科副科长;
潘攀同志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科长;
田丰同志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副科长;
吕滔同志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副科长;
彭武同志任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科长;
邓琴同志任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林弼坤同志任自然生态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伊格同志任自然生态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黎刚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孙立良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队长;
瞿华明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队长;
张武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队长;
罗耀玲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队长;
张敏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吴智勇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副队长;
宋永宏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
谢代同志任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副队长;
苏严泼同志任浏阳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办(四中队)队长;
李慧智同志任浏阳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办(四中队)副队长;
邹开富同志任浏阳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办(四中队)副队长;
毛新武同志任浏阳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办(四中队)副队长;
何光义同志任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健同志任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因机构改革,原办公室、管理科、大气、土环境管理科、法制监督科、水环境管理、项目财务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经开区环保分局、高新区环保分局、政务服务窗口、驻永和特派办、园区中队相关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党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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