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责任机构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日常污染源随机抽查 | 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污染源2261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47家,一般监管单位2068家,特殊监管单位46家)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一中队 |
2 | 辐射单位随机抽查 | 1、辐射安全法规执行情况、管理制度情况、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情况等;2、医疗废物、放射诊疗管理;3、放射源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 | 使用放射源或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 专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 三中队、 一中队 |
3 | 危险废物单位随机抽查 |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申报制度、源头分类制度、标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及落实制度、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利用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情况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 专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三中队、一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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