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 比例 |
抽取 日期 |
执法主体 (责任机构) |
430181202301041001 |
日常污染源随机抽查 |
定向 |
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污染源2261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47家,一般监管单位2068家,特殊监管单位46家) |
1.重点监管单位每季度不低于25%的比例抽取; 2.一般监管单位至少按照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抽查数量; 3.特殊监管单位每季度不低于50%的比例抽取。 |
1月至11月 |
一中队 |
430181202301041002 |
辐射单位随机抽查 |
定向 |
1、辐射安全法规执行情况、管理制度情况、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情况等;2、医疗废物、放射诊疗管理;3、放射源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 |
使用放射源或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
5% |
1月至11月 |
一中队、三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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