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浏阳市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
为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湘财预〔2022〕224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重要举措
(一)补贴对象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双季稻适度规模经营种植者。对土地承包人租赁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耕种植的,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租赁人或代种植人。
(二)补贴标准
全市双季稻补贴200元/亩。本次兑现补贴标准为:以双季稻验收、核定面积兑现补贴,根据本次下达资金进行测算,发放补贴标准为52元/亩。不足部分整合其他相关资金统筹发放。
(三)补贴发放
严格按照“组织申报─村级公示─乡镇(街道)公示─上报─市级部门汇总审核、公示─发放”程序开展补贴兑付工作;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惠农补贴“一卡(折)通”系统发放到农户。
(四)核定程序
(1)面积核定
根据6—7月份已经验收、核定的适度规模经营者双季稻种植面积进行申报。
(2)申报程序
各乡镇(街道)组织适度规模双季稻种植户进行申报,填报《2022年浏阳市 乡镇(街道)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附件)并进行签字确认,经村(社区)、 乡镇(街道)公示,并签字盖章。
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
2022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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