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 > 财政信息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24-03-07 来源: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4、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

8、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长沙市下达的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12、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应急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单位,下设4个二级事业机构,分别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监察大队)、应急事务中心(副科级)、应急救援保障中心、矿山救护队(自收自支)。内设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政治工作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防汛抗旱科(综合救灾减灾科)、火灾防治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目前在编职工69人(含自收自支2人),退休干部2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市应急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86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4.1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长沙市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40.21万元,主要是一方面本年度年初预算在编职工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下降13%。工资福利预算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另一方面是执行财政收紧政策,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非必要支出。此外“一元民生”保险项目不再纳入本单位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864.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58.6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40.21万元,主要是一方面本年度年初预算在编职工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下降13%,工资福利费用较上年度降低;另一方面是执行财政收紧政策,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此外“一元民生”保险项目不再纳入本单位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64.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2万元,占3.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58.68万元,占96.3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795.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519.48万元,公用经费27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0.29万元,主要是一方面本年度年初预算在编职工人数较上年度降低13%,工资福利预算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另一方面劳务派遣人员费用从项目经费调整至基本支出,费用增加。基本支出总费用较上年度减少。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068.71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68.7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安监工作、危险爆炸物品安全工作、防汛抗旱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花炮产业视频监控平台维护、行政执法办案、特种作业考试、安委办工作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减少379.9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一元民生”保险项目经费;二是减少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11.54%,主要是本年度年初预算人数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降低。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3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新购置一辆公车,本年度减少了公车购置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20余次会议,人数约3000人次,内容为安全警示教育会、三大高危等行业开复工警示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全市安委会例会、省市安全生产会议、防汛抗旱调度等会议;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5-8次培训,内容为系统执法培训、防灾减灾业务培训、矿山企业安全人员业务培训、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培训、惠农惠民一卡通阳光审批业务培训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2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8.6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8.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6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48万元,项目支出1,068.7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