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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3-06-0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2023526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工作的通知》,为引导做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进一步做好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总体工作要求

1、经营单位总量控制

2、严格经营场所要求。

3、安全管理专人专职。

4、具备相应储存能力。

许可延期与变更要求

1、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2、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的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或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四、其他要求

1、经营单位注册地变更后,原经营场所不得再从事烟花爆竹相关经营活动。

2、经营单位不得租赁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仓库;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得向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3、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一律依法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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