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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市管理优秀服务标兵和 优秀服务企业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1-17 来源: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大小:

局属各单位: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坚持管理服务双向发力,突出钉钉子精神严抓落实,圆满实现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开花。为鼓舞士气,表彰先进,经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年度优秀服务标兵和优秀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城市管理一线从事环卫作业、市政维护、照明管理、燃气配送、行业安全管理和执法辅助等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单位企业,重点聚焦深耕重点领域、技术过硬和群众口碑好的个人及企业。局系统在职在编人员按照内部考核方案执行,不纳入本次评选。

二、评选数量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具体内容,本次评选分为环卫、市政、综合行政执法、燃气、照明5个行业领域,共评出优秀服务企业15个,优秀服务标兵80人。其中:

环卫行业优秀服务企业6个、优秀服务标兵30人;

市政行业优秀服务企业2个、优秀服务标兵4人;

燃气管理行业优秀服务企业6个、优秀服务标兵22人;

综合行政执法和照明管理行业合并评选优秀服务企业1个、优秀服务标兵24人(其中执法辅助20人,照明管理4人)。

如本行业无符合要求的优秀服务企业和优秀服务标兵,可不评选或减少评选数量。

三、评选方式

1、个人和企业自荐;

2、各部门民主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服务标兵

1、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在道德品质、日常工作、个人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

3、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服务创新

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为城市管理提质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4、从事城市管理相关工作1年以上,工作期间无违规违纪、无不良征信、无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发生。

(二)优秀服务企业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

益,能主动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大局中;

2、具有较高的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服务质量好,与业务部门衔接顺畅,市民满意度高;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能够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

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

4、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服务1年以上,工作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五、具体要求

1、各二级机构和业务科室、中队要对照评选标准及申报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市政园林维护中心、执法大队、燃气事务中心、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收集所属领域自荐资料,并负责优秀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班子集体研究后,各部门于121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2)报至政工人事科汇总,呈报党组研究决定。

2、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认真回顾工作,总结经验教训,

加强表彰推介。此次评选结果在系统内集中公示,公示完毕后由党组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个人纳入2025年度城管典型人物推介。

3、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增加评选项目,不得

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由机关纪委严肃处理。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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