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代理记账许可公示(宏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我局于2025年6月3日作出浏阳市宏超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记账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单位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负责人 |
地址 |
浏阳市宏超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DLJZ43018120250013 |
覃学渊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沙市镇长春社区船形组54号 |
浏阳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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