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新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支部、科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彭新平同志任体改科科长;
张静瑜同志任法规科(优化科)科长;
张帆同志任服务业科科长;
刘肇同志任粮储科科长;
雷欣欣同志任区域中心中层正职干部;
张淇然同志任政府投资项目事务中心中层正职干部;
欧思佳同志任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涛同志任招标投标事务中心中层正职干部;
蒋先建同志任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夏新泉同志任长赣办中层正职干部;
袁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黎辉玲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团支部书记;
胡石刚同志任法规科(优化科)副科长;
张巧金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李纯慧同志任粮储科科员;
张磊同志任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科员;
周全斌同志任价格认证中心科员;
免去蔺姿慧同志法规科(优化科)科长、青工委主任职务;
免去欧思佳同志服务业科科长职务;
免去夏新泉同志粮储科科长职务;
免去董小鸥同志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静瑜同志区域中心综合部部长职务;
免去张巧金同志政府投资项目事务中心项目部部长职务;
免去雷欣欣同志招标投标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先建同志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成涛同志服务业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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