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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9 来源:市发改局 字体大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行政中心南栋1714办公室,电话:0731836127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科室,选配信息公开专干。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信息发布前需经办公室主任初核,分管领导把关,一把手审定。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总体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包含政务动态、财政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核准、招投标信息等,其中重大项目备案核准实行按月统计公示,共发布信息33条,核准重大项目782个。办理市长信箱7条,涉及政府投资项目铺排、高铁建设、招投标管理等内容,均按时回复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2020年度本单位共收到办理依申请公开件4件,办结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通辽市民之家发改局窗口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并及时公示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结果。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招投标咨询、能源等信息查询咨询服务。二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公示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截至目前,共发布重大项目审批和备案信息782。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加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三是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为传达国家、省、长沙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下发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指标调整等精神,我局将调整的原因、标准和执行时限以文件转发、门户网站公示等方式予以及时公示。本级制定的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景区摆渡车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管道燃气表后服务费、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涉及民生民利的内容均已按要求和程序进行了公示,共发布此类信息7条。四是财经信息。主动公开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年共公示财政专项资金公示50条,涵盖两型、能源以及各级预算内项目等项目经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3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2

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制度化的工作,加强管理,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全员积极参与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权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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