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高芳芳、张志凌)
本人高芳芳、张志凌不慎将坐落在浏阳市石霜北路123号浏阳碧桂园观澜一街2栋,不动产权证号: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293号、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294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及证明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声明公告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
地址:浏阳市白沙路8号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731-83683003
声明人:高芳芳、张志凌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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