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十: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财税〔2019〕45号
五、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证书工本费)
六、咨询电话
0731-83683003(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731-83280486(浏阳市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七、监督电话
0731-83608196
八、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政务服务大厅、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各自然资源所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原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财税〔2019〕45号
五、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证书工本费)
六、咨询电话
0731-83683003(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731-83280486(浏阳市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七、监督电话
0731-83608196
八、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政务服务大厅、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各自然资源所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申请主体
由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共同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五)契税缴纳凭证、物业维修基金缴纳证明(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财税〔2019〕45号
六、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其它符合相关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0731-83683003(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731-83280486(浏阳市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
0731-83608196
九、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政务服务大厅、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各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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