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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十: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

发布时间 : 2023-10-31 来源: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财税〔2019〕45号

五、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证书工本费)

六、咨询电话

0731-83683003(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731-83280486(浏阳市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七、监督电话

0731-83608196

八、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政务服务大厅、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各自然资源所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财税〔2019〕45号

五、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证书工本费)

六、咨询电话

0731-83683003(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731-83280486(浏阳市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七、监督电话

0731-83608196

八、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政务服务大厅、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各自然资源所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申请主体

由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共同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契税缴纳凭证、物业维修基金缴纳证明(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财税〔2019〕45号

六、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其它符合相关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0731-83683003(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731-83280486(浏阳市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

0731-83608196

九、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政务服务大厅、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各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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