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示公告 > 不动产公告

不动产登记公告(龙德)

发布时间 : 2024-03-27 来源: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不动产初始登记申请,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其申请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依此申请,将申请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联系人:瞿强

联系电话:83300576

附: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沙市自然资源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序号

不动产

单元号

权利人

姓名(名称)

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龙德

土地/房屋

浏阳市沙市镇敦睦村新丰组

174.71/481.04

住宅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