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登记公告(原浏阳市葛家乡大源村江下组)
根据原浏阳市葛家乡大源村江下组,2005年所办的长浏林证字(2005)第4306257395号林权证不动产变更登记的申请,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其请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依此申请,将申请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731-83738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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