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周英连)
本人周英连不慎将坐落在浏阳市将军路新月半岛小区,房产证号:浏房权证字第711015163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声明公告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
地址:浏阳市白沙路8号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731-83683003
声明人:周英连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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