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浏阳市大瑶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规划公示及举行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4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以及部、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浏阳市大瑶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送审成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大瑶镇人民政府将《规划》送审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并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大瑶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于公告发布30日后在大瑶镇人民政府召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村民代表、各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约30名人员参加。
四、申请方式
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向大瑶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大瑶镇人民政府依程序产生听证代表。
五、其他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大瑶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按规定要求参加听证会,未按时间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浏阳市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报名地址:
1、大瑶镇自然资源所(联系人:曾亮;联系电话:13548652506)
2、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联系人:张婧;联系电话:0731-83657080)
特此公告。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