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划示字〔2023〕(经18-21) 浏阳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公示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初审拟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划拨供地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拟用地意向单位 |
用地面积 |
坐落位置 |
用途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8 |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539.17 |
浏阳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浏阳经开区新兴路(经八路-经九路)道路工程 |
浏经计〔2022〕54号 |
19 |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2585.26 |
浏阳 经开区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金城大道北辅道(经九路-教育路)道路工程 |
浏经前期〔2021〕41号 |
20 |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4989.94 |
浏阳 经开区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浏阳经开区永康路(丝绸路-新河南路)道路工程 |
备案号:LJK2023097 |
21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13.81 |
浏阳 经开区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永阳路停车场项目 |
备案号:LJK2023106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8月28日至9月6日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送至浏阳市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政务服务大厅405办公室
单 位:浏阳市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3168062
邮政编码:410300
联 系 人:刘女士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划拨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办理审批。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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