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探矿权出让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湘自资办发〔2025〕41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切实增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加大探矿权投放力度,现就2025年探矿权出让计划(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矿种
按照《关于申报2025年勘查区块出让计划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4〕90号)要求,聚焦国家紧缺、优势战略性矿种(钨矿除外)、我省优势矿种、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申报按率征收出让收益的矿种。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市区局)经充分研究后正式行文(含附件、“一张图”查询表)报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州局)复核把关。各市州局于7月31日前通过公文系统报省厅,同时将PDF版本和Word版本(与PDF版本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hngtdk@163.com。
三、申报要求
(一)广泛征求意见。各县市区局要广泛征求地勘单位、矿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各界意见,大力支持社会报矿,应报尽报。
(二)强化成果运用。要充分运用以往地质成果和已注销矿业权资料,就矿找矿,筛选潜力区块。
(三)加强区块论证。市县两级均需组织开展探矿权区块论证,就矿规衔接、找矿潜力、“三区三线”以及其他影响未来勘查开发的限制禁止因素开展论证,合理确定申报区块及范围。
各市州局申报勘查区块原则上不少于 3 个,对以往已申报的可再次申报,但其中因不符合矿规、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财政项目未结题等未纳入出让计划的区块,如无相关情况变化,本次不再申报。
联 系 人:矿业权处 刘细红、邓名南
联系电话:0731-89991252
附件:探矿权出让计划申报表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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