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春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二级机构,各自然资源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邓春雷同志任信访科科长兼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志恒同志任征地拆迁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官渡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罗学武同志任市不动产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关口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周英辽同志任蕉溪自然资源所所长,免去其淳口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郭滔同志任关口自然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高新区)分中心主任职务;
任承果同志任官渡自然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大瑶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刘林同志任淳口自然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家市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黄波同志任荷花自然资源所所长,免去其小河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陈程同志任葛家自然资源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梁同志任小河自然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官渡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徐玲同志任财务科副科长;
何辉同志任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常务),免去其办公室(信访科)副主任职务;
罗芳同志任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劲源同志任市征地拆迁事务所副所长,免去其荷花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黄耘同志任市征地拆迁事务所副所长,免去其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职务;
缪莉同志任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副局长,免去其蕉溪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蒋罗同志任沙市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响玲同志任枨冲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邱武同志任文家市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育新同志任关口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友同志葛家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中共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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