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自然资告〔2025〕1号 土地确权公告
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10修订)规定及浏阳市公安局金刚派出所历史建设用地确权申请,我局将对浏阳市公安局位于浏阳市金刚镇庆泰路100号,属金刚镇平湾村坪山村民小区管辖内的金刚派出所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该宗地经金刚自然资源所权籍调查,四邻已签字认界,土地权属清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宗地位于浏阳市金刚镇平湾村坪山村民小区庆泰路100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浏阳市公安局,土地所有权人属国家所有,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
(二)用地面积2040.52平方米。其四至界线为:东临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老城建所房屋及草坪,以本宗地红线为界;南临浏阳市金刚镇集镇规划道路,以本宗地红线为界;西临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菜土,以本宗地红线为界;北临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沥青坪,以本宗地红线为界。
(三)公告途径: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阳日报》、金刚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金刚自然资源所、金刚镇平湾村政务公开栏。
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日内(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4月10日止),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资料,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浏阳市公安局依法管理使用。
联系地址:浏阳市白沙路自然资源局权籍和登记管理科
联系电话:0731-83608036
特此公告。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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