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浏阳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浏政务领办发〔2021〕1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成立了浏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科室队所信息公开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不断深入,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全面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服务、规划计划、会议活动等常规性政务信息,深入推进征地信息、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网上挂牌出让、不动产公告、测绘项目公示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性政务信息公开。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网上招拍挂公告、征地拆迁等信息除了主动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上公开外,还通过报纸、公告栏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相关办事指南、收费标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市自然资源局专栏、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多渠道进行发布。积极推进重点工作举措公开,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以加快“多规合一”、“最多跑一次”、信息化建设和规划技术服务为主线,齐力同心,狠抓落实,提升规划技术服务,有序地推进规划信息化建设,为自然资源审批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可供查询的审批结果信息3400余条、不动产公告2120余条、征地信息388条、规划类公示190条、测绘项目公示76条、网上挂牌出让信息108条、通知公告89条、新闻动态类信息78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15条,在浏阳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回复48条来访信息,回复2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浏阳市等各大论坛网上回复信访件16条。
(三)深化平台建设,强化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稳定、全面的自然资源先进管理平台,努力为浏阳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完善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对门户网站及时优化、更新和维护,重点凸显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公示公告、征地信息、矿产管理、办事服务、网上交易、审批结果、专题专栏、单位专题等。
(四)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按照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从拓宽渠道入手,狠抓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重点以浏阳市人民政府网和局公众号为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理念,政务公开工作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锐意进行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工作改革。一是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充分利用 “湖南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外进行业务宣传,所有业务所需材料及流程均通过网上平台对外公示,办事群众可自行查询,方便群众办事。二是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建设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完成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和税务数据对接系统开发,二手房交易业务统一由登记中心受理接件,在线完成合同备案,并将收件资料实时传送给税务部门,办事群众申办业务只叫一次号,只进一次窗,将审批事项提速至5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提速至3个工作日办结。三是通过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平台建设,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税务、住保、法院、市场监督、民政等部门平台的系统对接共享,常用信息在线实现核验,此外,对接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了电子证照库建设,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样的效力,可实时在“我的长沙”APP和“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极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取得惠及民生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0 |
2增 |
415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640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159 |
行政强制 |
1 |
0 |
4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8 |
1.64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 |
1 |
1 |
5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3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1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1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5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网站技术还需要提升,表格的显示功能有待调整。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