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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19号 实施公告 杉松1号项目

发布时间 : 2021-05-12 来源: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本局按浏阳市人民政府(〔2021〕第12号)《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规定的内容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2021〕第17号)公开征求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浏阳市2019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浏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杉松1号统征开发用地)项目在浏阳市集里街道北城村、关口街道金桥村范围内征地补偿的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数量

征地面积360.6375亩,其中水田187.4835亩、旱地18.9945亩、林地115.008亩、坑塘水面21.807亩、农村宅基地14.4015亩、其它草地2.9430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810号)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函〔201925号)、《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浏政发〔20195号)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征地补偿总费用

征地补偿总费用共26092123元,征地补偿费24307102元(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中2430713元直接进入社会保障资金账户),集体设施补偿费857586元,青苗补偿费927435元。

四、征地补偿总费用具体明细可到浏阳市征地拆迁事务所查询。

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安置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三十条和《浏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实行货币安置,社保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448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施办法〉的通知》(浏政发〔20159号)文件执行,并按照长沙市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将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纳入城镇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体系。

六、拆迁腾地期限和奖励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实施拆迁腾地。未在此期限腾地的,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不予发放。

对本补偿安置有争议的,请于本实施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对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本局将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浏阳市2019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浏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杉松1号统征开发用地)集体补偿费用公示表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浏阳市2019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浏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杉松1号统征开发用地)集体补偿费用公示表

单位:元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2日

序号

被征收

权利人

面积(亩)

地 类

征地

补偿费

高附加值补助

集体设施补偿费

青苗

补偿费

企业

补偿费

建设用地补偿费

扣除社保 基金

小计金额

备注

1

关口街道金桥村

60.4665

水田

4716387

0

217679

166283

0

0

471639

4628710


11.109

旱地

722085

0

1.9996

20829

0

0

72209

670707


62.445

林地

3247140

0

74934

171724

0

0

324714

3169084


9.876

坑塘水面

641940

0

27159

27159

0

0

64194

632064


11.247

农村

宅基地

731055

0

0

0

0

0

73106

657949


2

集里街道北城社区

127.017

水田

9907326

0

457261

349297

0

0

990733

9723151


7.8855

旱地

512558

0

14194

14785

0

0

51256

490281


52.5630

林地

2733276

0

63076

144548

0

0

273328

2667572


11.931

坑塘水面

775515

0

32810

32810

0

0

77552

734054


3.1545

农村

宅基地

205043

0

0

0

0

0

20504

184539


2.9430

其它草地

114777

0

0

0

0

0

11478

103229


小计

360.6375

24307102

0

857586

927435

0

0

2430713

23661410


费用总计

(大写)

贰仟叁佰陆拾陆万壹仟肆佰壹拾元整

说明:1.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8〕10号)执行。

     2.该表涂改或字迹不清均为无效。

经办单位:浏阳市征地拆迁事务所                   联系咨询电话:83608108            监督举报电话:83611570


〔2021〕第19号 实施公告 杉松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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