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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经信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4-08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市经济发展目标的研究,制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基础工业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参与全市经济秩序的整治及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作。

3、负责对各类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制度;负责制订发展规模企业、企业集团及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进;负责对全市企业家、技术人才的培训及人才引进工作;指导企业产品质量升级和质量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企业扭亏增盈;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全利用,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4、实施电力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全市电力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电气化和电网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电网改造和电价政策执行及全市用电调度工作;联系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电力等单位的工作。

5、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对外开展经贸活动及经济协作,扩大全市工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

6、负责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的资产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企业的改制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统计与信息发布;指导乡镇企业服务站的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各企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包装技术协会及其分会的工作。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18年,我局共设9个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经济运行科、综合一科和二科、产业指导科、信息化科、中小企业科),共有13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43人,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2人),临聘人员11人。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规模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7.5%,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 %;全年申报入规企业92家;完成工业税收36.7亿元,同比增长19.3%;工业用电31.87亿度,同比增长20.83%;工业投资579.8亿元,同比增长15.2%,占全市投资63.9%。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90.8亿元,占比32.9%;新建和改扩建等工业投资项目315.3亿元,占比65%。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率、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工业用电增长率等多项指标稳居长沙市前列。

一、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牢固树立全产业链思维,精确定位了15个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的建链强链补链延链工作,精准绘制、动态更新了“两图两库两报告”,主要领导组织34位市级领导召开全市性产业链调度会议3次。市级领导深入企业一线调研调度70余次,部门帮扶问诊160余次。

二、聚焦问题优环境。一是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3个事项录入省级“最多跑一次”平台,开通了9个事项的电子证照,增录办理了67个项目的电子证照。兑现2017年兴工强市专项奖励资金269.35万元、“小升规”等奖补资金151.8万元。正在开展2018年度本级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技改扶持等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千人帮千企”活动。统筹产业链重企帮扶工作,建立“1+N+1+1+4”工作机制,组建由239名干部组成的帮扶小分队,走访调研企业240家次,发放为企业量身定制的“政策集成包”、“亲清明信片”等1500份。按照市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将企业反馈的问题信息逐一汇总整理,制定三张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搭建“解题会商室”,全力推动问题解决。截至目前,重企帮扶和长沙市“千人帮千企百日大行动”活动收集问题402个,解决334个,破解率83%。

三、聚变转型赋新能。一是以智能制造为导向。邀请专家组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免费问诊,实施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66个,建成达产可新增销售收入145.9亿元,利润29.7亿元,税收8.1亿元。加速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新增上云企业2800余家,博大机械等3家企业获评省“上云”标杆企业。二是以绿色制造为追求。建立浏阳河流域136家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台账,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完成了粘土砖企业整治整改工作;在已淘汰拆除58台落后纸机的基础上,聘请专家组对2万吨以下的制浆生产线进行产能甄别核查,责令整改到位制浆生产线1条,批复同意整合造纸企业3家。经开区和天地恒一等4家企业被确定为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高新区和长沙贵太太茶油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

四、聚合平台强服务。一是聚合需求导向的政企联动平台。加强政策研究和上级部门的对接联系,加强对企业项目申报的指导与服务力度,帮助214家企业申报各类项目300余个,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3亿元。329家企业获准省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全年交易量超20亿千瓦时,节约成本超3500万元。其中蓝思科技直接交易电量12亿千瓦时,节约用电成本约2400万元。二是聚合问题导向的要素协调平台。对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组织湖南泓春制药等10家企业参加湖南省制造业应收账款融资对接推进会,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产业链帮扶企业专场“银企对接在一线”活动2场,现场签约授信5.36亿元,累计授信16.68亿元。协助长沙市第五片区举办“千人帮千企·建行在行动”政银企对接会。针对人才短缺问题,组织大型人才招聘活动4次,5000余名求职者达成就业意向;为蓝思科技对接26个县市,举办招聘会54场,应聘入职3086人,与18个县市签订了长期人力资源合作协议。

(四)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8年,我局整体支出6034.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基本支出909.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根据文件所规定该年度在职干部的工资和津补贴均有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往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5124.43万元,主要是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用于工作运转的费用,同时偏向于项目支出中上级追加对企事业单位补助,涉及资金4382.11万元,其中文家市煤矿改制,涉及改制资金1450万元,大师兄新能源建设奖励资金2458.53万元,浏阳市化工厂补助资金350万元,电力项目建设资金400万元,其他68.5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关各科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年初基本支出预算778.27万元(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25.8万元)。由于在职干部个人工资晋级和晋档,以及增加人员编制和国家对工作人员提高福利待遇的原因,年终决算支出909.81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6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51.39万元。

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47.5万元,年终决算51.64万元,涉及办公经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文件规定的对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5.55万元,主要是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物业费和网络使用费、十五届异地人才招聘印刷费和劳务服务费。局机关完全响应上级文件所规定,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金额发生。

“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公务接待18万元),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政策开展工作,“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定期在局机关宣传栏、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年终决算共支出4.63万元(公务接待4.63万元),三公经费未超预算。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特费(公务接待费)等。

2018年,我局年初项目支出预算137.92万元,涉及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89.56万元,专项工作类48.36万元。

专项工作中市级专项重点项目是对全市性重点项目给予扶持而采取的一项工作措施,全年我局通过6次大型调度会和不同层次的形式,共为60余家不同类型企业解决70余件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工作经费是针对我局下属机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职能而预算的,该中心是经省经信委验收合格,为全市中心微企业搭建的一个服务平台,含争资融资、手续办理、人员培训和管理等,目前已成为各中小企业加强提升的得力助手。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是根据我局单位职能而进行预算的,如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产业发展和信息化护路护线等项目,都在资金预算范围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由于工作任务量加大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些其他重点工作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资金加大,年终决算共支出5124.43万元,涉及上级追加资金4382.11万元,其中文家市煤矿改制,涉及改制资金1450万元,大师兄新能源建设奖励资金2458.53万元,浏阳市化工厂补助资金350万元,电力项目建设资金400万元,其他68.55万元;机关主要业务工作人才招聘、信息化建设、城乡环境同治、企业创建和服务、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等支出397.35万元。

(三)财务管理状况

我局财务严格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操作,先后制订了《浏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浏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议管理办法》、《浏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接待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同时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审批、财务监督等。对“三公”经费使用及时公开和监督,进一步落实了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财务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欠严谨

由于机关人员结构复杂,调入和调出调整频率过勤,导致年初预算无法满足人员全年正常支出,基本支出预算调整过大,项目不够完整、细化,同时对有文件规定地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完全靠单位内部调剂,无法兑现。如:增加人员支出、按规定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交通补助等,有文件但靠调剂,导致决算和预算资金数据差距大。

2、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在实际经费列支中,未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及专项项目进行列支,存在核算科目的现象。

3、绩效评价工作有待优化

一是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尚未完善,还需制定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单位对财务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大多数时候只能借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作为绩效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科学设置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特别是绩效目标需求,科学编制本年度预算,尽量减少中途调项和追加,保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加强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查,对报废、调拨、损坏损毁的固定资产及时处置、核销,确保账实相符。

3、依规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应按规定的范围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无论是本级和上级追加的项目资金,都应按程序审批、定期公示、后期跟踪。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列支的,应按下设对应的项目资金名称进行会计核算,避免支出混淆不清,无法反应项目的资金去向。

4、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经信局2018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附件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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