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发办,省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2〕30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以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照附件1)为基本要素,面向制造业重点行业领域,创建若干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具有突出标杆引领效应和重要推广应用价值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
二、申报条件
(一)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1.申报的企业为在我省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近三年(2020-2022年)内在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也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内实施智能制造的设备费、工业软件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项目实施人员工资等投入总计不低于1亿元(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及发票、合同等佐证材料)。
3.企业应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涵盖的制造环节中选取8个以上(含8个)环节开展不少于10个场景的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并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4.通过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建设,带动企业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一流水平,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5.应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6.之前未被认定为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二)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车间
1.申报的企业为在我省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2020-2022年)内在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也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车间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三年(2020-2022年)内实施智能制造的设备费、工业软件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项目实施人员工资等投入总计不低于3000万元(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及发票、合同等佐证材料)。
3.企业应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涵盖的制造环节中选取与申报车间相关的4个以上(含4个)环节开展不少于5个场景的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并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4.通过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的建设,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车间智能化发展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一流水平,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5.应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一级及以上。
6.之前未被认定为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或标杆车间。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企业应认真编制申报书,并重视和加强申报书的排版管理。申报书应制作有简洁明了、易于查询的资料索引或者目录,附件中有关图片图表等应清晰、易于辨识。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8日前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加盖有效公章的申报书扫描件。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我局产业规划科邮箱lygxcyk@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胡依 0731-83612796
电子邮箱:lygxcyk@163.com
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2年版)
2、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申报书
3、2023年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推荐汇总表
浏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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