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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推荐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1-16 来源:浏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各乡镇(街道)经发办、省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政法〔20232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政法2023359要求,现就有关我市工业遗产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要求,申报主体应在长沙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国家工业遗产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权明晰;

(二)为省级工业遗产或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

(三)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申报要求

国家工业遗产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由遗产所有权人提出申请(遗产项目设计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于20241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市工信局产业规划科(行政中心附一栋3310室)。遗产所有权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联系方式:王烈    83612796

附件:1国家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


浏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15    


附件1、国家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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