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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制造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湖南省制造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2-12-08 来源:浏阳市工信局 字体大小:

2022年122日,浏阳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制造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湖南省制造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引导做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引导和支持企 业加快质量品牌建设和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 争力,根据《湖南省制造业质量品牌标杆(示范) 企业认定管理 办法》、《湖南省制造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并结合浏阳工作实际。

二、申报条件

(一) 申报“湖南省制造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经营业绩、综合效益良好,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近三年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

4、企业品牌战略目标明确,按《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品牌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且有持续改进品牌管理体系的后续行动计划。

5、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至少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6、品牌培育效益明显,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在全国或省内相关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品牌价值、品牌溢价等关键绩效指标行业领先。获得省、市相关质量品牌荣誉企业优先支持。

(二) 申报“湖南省制造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经营业绩、综合效益良好,近三年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

3、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建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4、知识产权基础工作扎实,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备,知识产权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5、知识产权创造质量高,企业专利布局合理,核心专利技术 达到国家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拥有数量15件以上(其中,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并维持为有效状态。

6、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企业知识产权在其主导产品上得以应用。品牌产品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

7、近 3 年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融资或产学研用协同等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不少于 1 件。

三、申报材料

(一) 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模版详见附件 2,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⑶品牌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⑷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行业地位证明、专利证 书等扫描(复印) 件及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二) 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模版详见附件3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 件;⑵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⑶知识产权 管理体系相关文件;⑷企业知识产权清单及具体扫描(复印)件;⑸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相关证明材料;⑹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行业地位证明等扫描(复印) 件及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四、申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请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在2022年12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胶装)报送至浏阳市工信局。

2、受理地点:行政中心附一栋三楼3312室。

3、联系方式:市工信局军民融合  田伊83621808邮箱:172540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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