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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浏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09-01 来源:浏阳市教育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19〕13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经商市发展与改革局、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浏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全市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努力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使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惠及面进一步扩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幼育”的期盼,制定本办法。

  二、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园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幼儿园参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幼儿园性质为非营利性幼儿园;证照齐全,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检查(验收或备案)等手续齐全。2.幼儿园上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年度办学评估等第为合  格及以上。3.幼儿园选址安全,幼儿活动场所不得超过三层,不得设在一层以下;幼儿园安防“三项”和护学服务岗建设达到“5个100%”;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设有小、中、大班,全园在园幼儿总数不低于75人。5.自愿接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收费限价。6.新申报的幼儿园,开园时间达到  1 年及以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未认定之前只能按普惠价格收费);已经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达到升级条件后,须在原级别认定一年及以上方可申请晋级。

  确认申报资格后,教育局组织专家按《长沙市幼儿园分类定级认定标准》进行现场评估,根据现场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等级(定级分一、二、三、四级)方可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普惠性民办园申报程序有哪些?

  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一、二级园由长沙市教育局复核认定,三、四级园由本市教育局认定;认定工作应在上半年开展,一经认定,有效期为3年。  具体程序分为本市初评(资格审核--推报检查--推报复核)、长沙市级复核 、综合评审 、公示公告、签约授牌五个步骤。

  四、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收费有什么要求?

  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按照《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保教费,原则上不得超过以下标准:一级园1200元/生•月,二级园1000元/生•月,三级园800元/生•月,四级园600元/生•月,如市发改局调整相应级别最高收费标准,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原则上,当年评估的普惠性民办园,其保教费不予调整,之后,在最高限额内,每年调整的幅度不超过10%,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开支情况确定标准,独立核算,多退少补,伙食费、保教费均报市发改局备案。

  五、普惠性民办园有经费补助吗?

  答:有。市财政局按照《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2号)中所明确的奖补方式及标准并结合浏阳实际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只能用于保育教育业务与管理、公用运转、教师培训、设备购置、校园维护、人员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严禁用于幼儿园基本建设、债务偿还、园舍租赁等方面。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年底前将该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拨付到位。拨付奖补资金时,应严格核对人数,低于标准班额的,按实际人数予以补助;超过标准班额的,按标准班额予以补助。

  六、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园后可以退出吗?

  答:可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认定后,在有效期内要求退出的,应于当年3月1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进行财务审计、结算,经认定并公示后,履行相关手续方可退出,退出后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七、如果发现普惠性民办园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教育局应根据本办法和协议规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缓拨、停拨或收回奖补资金、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  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

  (二)保育教育内容、方法违背幼儿成长规律,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三)园所环境和设施设备陈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食品饮用水卫生方面存在隐患、疏漏,管理不当,存在违规行为被处理的;

  (四)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不清,存在乱收费、克扣幼儿伙食费等行为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幼儿园未合法保障教职工权益,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低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标准、工资未按时足额到位或未给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

  (六)全日制幼儿园标准班额每班两教一保配置不到位的;

  (七)管理疏漏,家长投诉较多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八)年度办学水平评估(或督导评估)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八、对普惠性民办园如何管理监督?

  答:市人民政府是发展、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主体。市教育局负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检查认定和动态监管;市财政局负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资金保障及监管;市发改局负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价费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建立监督与评价机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对辖区内所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全面普查,并建立管理档案,有效期满后重新复核确认;长沙市教育局每年将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市教育局落实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园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标准;指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配齐安保人员,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产财务监管机制。市教育局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纳入审计范围,并将审计结果作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评估的重要依据。要指导并监管幼儿园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市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各级财政扶持经费及收费情况等,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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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浏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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