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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5-22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字体大小:

  一  单位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决策的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科技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做好全市科技进步工作,引导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与结构升级。

  (三)负责科技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完善科技人才的相关政策。指导、培育科技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重大科普工作计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四)研究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和办法,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拟订科技风险投资政策,推动风险投资体制形成;管理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费及其它科技专项经费。

  (五)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工程、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和产业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建设;指导和推动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并管理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

  (六)负责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管理乡镇、街道科技创新和企业科技工作,实施“科技兴农”的方针政策,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推荐、申报、奖励、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工作。

  (九)负责全市的技术市场工作。指导、规范技术贸易合同、技术贸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贸易纠纷。

  (十)负责全市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保护体系,促进技术创新。组织、指导、协调乡镇、企事业单位做好专利咨询、申报和专利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十一)协调上级部门对本市专利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专利保护,依法调解专利纠纷,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版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版权纠纷的受理、调处和处罚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浏阳市科技局与知识产权局合署办公,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办公室、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等4个内设科室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办公室、长沙浏阳花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现配备行政编制11个,事业编制14个,编委登记在编人员25人(不含驻科技局纪检组4人),在职24人(不含驻科技局纪检组4人),离退休人员20人,聘用临时工2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科技创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微科技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创新型浏阳进程。

  具体而言,就是争创一个目标(全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县市),构建一个体系(科技创新“1+7”政策体系),召开一个大会(浏阳市科技创新大会),突出五个重点(扶持高新产业、加大R&D投入、繁荣技术市场、建设科技平台和强化专利应用保护)。

  (二)工作重点

  1、扶持高新产业。通过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技术行业企业给予补助,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基础,做大、做强、做优高新技术产业,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创新支撑和引领。

  2、加大R&D投入。落实衡华书记和文浩市长在相关工作调度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制定相关R&D投入补助政策,刺激和引导我市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确立企业科技投入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积极主动应对可能出现的长沙对浏绩效考核变化。

  3、繁荣技术市场。设立技术转移(分)中心(工作站)补助资金,鼓励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机构入驻浏阳开展技术服务,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应用协同创新,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开发一批重点产品,着力壮大浏阳品牌经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推政产学研金一体化进程。

  4、建设科技平台。落实浏政发〔2017〕9号文件《关于明确2017年度财政性奖励项目的通知》要求,对科技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平台给予奖励;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多元化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建设、运营和服务,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工作环境。

  5、强化专利应用保护。实施专利补助,鼓励发明创造,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促进专利运用;强化专利绩效考核,开展“双打”工作,提升专利总量和品质,切实加强专利保护和管理。

  四、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关各科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等业务工作专项、特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  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先后制订了《浏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浏阳市科学技术局会议管理办法》、《浏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接待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对“三公”经费开展公用经费使用公开及监督,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等。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投入及使用情况

  年初基本支出预算388.5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41.73万元。

  2018年年终决算基本支出435.74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86.43万元,资本性支出0.46万元。由于本预算年度退休2人,调入工作人员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个差额人员工资福利补差等原因,年底财政追加我局基本支出37.6万元,我们从其他经费中调剂9.64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28.5万元,涉及办公经费27.5万元,主要是单位网络使用费、卫生费、工会经费、文件规定的对公经费;会议、培训费1万元。实际使用23.98万元,其他4.52万元调整用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等。

  二、项目支出投入及使用情况:

  2018年,我局年初项目支出预算140万元,主要是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140万元;上级拨付我局科普经费10万元;市财政局下达2017年争(融)资目标兑现奖励经费指标22500元,其中9000元可奖励到个人,13500元用作日常工作费用开支;共计152.25万元。指标调整5万元拨付梅田湖村新农村建设经费,调整7.5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

  年终决算共支出139.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6万元(办公费18.44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85万元,劳务费24.21万元,培训费1.47万元,会议费3.8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0.87万元,租赁费25.33万元,工会经费0.62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7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2万元),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政策开展工作,“三公”经费定期在局机关宣传栏进行支出公示。决算共支出42224元,其中公务接待3724元,公务用车0元,因公出国(境)费3850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

  四、其他:

  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审批的实际支付采购金额228128万元,是支付生产力促进中心租房费用。

  局机关完全响应上级文件规定的领导和在职干部办公场所面积配备,无超面积配备情况。

  三  部门整体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坚持政府引导,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一是科技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承接省、市科技工作要求,结合浏阳实际,研究出台《浏阳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制定强化科技财政投入支撑、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等十二条工作举措,配套科技发展计划及专项资金管理、知识产权、科技特派员、技术转移(分)中心(工作站)、技术交易、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科技企业培育、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8项措施,构建起县域科技创新“1+8”政策体系,实现县域科技工作全覆盖,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建设深度对接。

  二是创新创业旗帜更加鲜明。牵头召开浏阳市科技创新大会,在全省县(市)中率先成立以由周其凤、印遇龙、谭建荣3名院士和9名科技专家担纲的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向参会的700余家规上企业宣传各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政策,推动了创新引领战略落地生根,得到了人民网、新华社、湖南卫视、新湖南、湖南经视、长沙晚报、长沙新闻频道、掌上长沙等8家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在全市掀起新一轮创新创业高潮。

  三是科技支撑作用更加凸显。近年来,科技局遵照市委、市政府指示,以建设创新型浏阳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推动科技创新的定力、能力、合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上级科技部门的高度肯定。荣获湖南省落实创新引领战略真抓实干县(市)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现场会和2019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推介浏阳“经验”,成功获批创建国家首批创新型县(市)。

  二、突出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引擎助推作用

  一是多角度细化业务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建设政府网站专栏和“科技浏阳”微信公众号,召开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会议,指导园区、乡镇、街道科技分管负责人和科技专干掌握科技政策,明确工作重点和抓手,推动全市科技工作网格化管理,不断激发基层创新智慧和创业活力。有针对性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技术交易、高企申报、政策宣传会议13场,培训企业达647家,提供“政策集成包”,做到企业人手一册、一清二楚。

  二是多层次强化科技引领。全面落实“1+8”科技政策,积极兑现各项补助。全年下达本级科技计划项目196个、知识产权项目134个、科技特派员项目44个、高新技术企业奖补项目27个、研发(R&D)经费投入补助项目20个、技术交易补助项目3个、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补助项目9个,安排项目资金1592.5万元(含园区高企奖补资金190万元)。积极向上对接,指导域内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成功争取项目资金7500余万元,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三是多举措优化项目绩效。狠抓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关键环节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强化项目评审专业性,实现立项前现场考察全覆盖,对项目真实性、可行性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到期项目结题验收,确保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成效。历时3个月,安排骨干力量组织开展2016-2017年到期的246个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次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现场验收全覆盖,查实问题20项,形成专题验收报告,全面摸清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

  三、优化服务管理,不断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结合“千人帮千企百日大行动”、先进复合材料产业链建设和重企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党组成员联系片区责任制,深入走访企业160余家,认真开展政策宣讲、专利挖掘,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五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参加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帮助浏阳企业连续两年蝉联大赛总冠军。指导“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中心通过省级认定,全市科技孵化器面积达到43.7万平方米,两创工作持续升温。

  二是持续发挥科技帮扶作用。探索科技特派员工作新模式,拓宽工业类科技特派员选派渠道,从南京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省农科院等单位选派工业类科技特派员5名,赴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帮扶工作。聚焦精准帮扶,派驻两级农业类科技特派员50名,实现省级贫困村全覆盖,组织农业技术培训121场,培训农民16800人次,推广新技术、新产品46项,引进新品种33个,组织科技计划项目20项,推动了派驻单位农业产业转型提质、农民增收,辐射了周边农业经济发展。

  三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出台知识产权补助办法,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增量“百日大行动”,召开专利挖掘培训会议100余场,大力支持发明创造,得到湖南卫视专题报道。全年完成专利申请2627件,同比增长55.26%;发明专利申请达到861件,同比增长73.59%。强化“双打”工作力度,组织相关单位出动执法人员5262人次,开展执法行动332次,检查集贸市场、超市、销售门店3281家,立案479件,办结476件,涉案金额406.87万元,有效遏制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四、突出全面从严,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党建品质全面提升。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共建、志智帮扶暨“送科技下乡”、建党97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年开展党员活动16次,上党课4次,抓实抓严“三保”体系建设,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支部“五化”建设工作,支部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陈桥村精准扶贫工作,推动帮扶攻坚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

  二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育选用,公开招考引进2名专业人才,夯实队伍基础。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十条措施、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激发干部工作活力,凝聚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全年共计开展理论学习33次,推荐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评局优秀党员3名。

  三是作风形象显著改善。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开展挂证取酬清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清理等行动,机关廉洁氛围更加浓厚。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等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围绕科技项目管理、知识产权补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复强调作风建设和纪律要求。强化日常作风纪律检查,领导班子轮流带队对干部作风进行随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全年共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线索5条,组织处理5人。

  四  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2018年年初资产数2617619.79元,其中固定资产1089277元,年末资产数2669573.79元,其中固定资产1141231元,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51954元。

  五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科技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服务能力,以科技政策为指导,科技项目为支撑,全力服务浏阳经济发展大局。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研发(R&D)经费投入17.46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5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458.7亿元,增长17.7%。全年完成专利申请2627件,发明专利申请达到861件,在全省首次实现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和乡镇专利申请总量“双破百”;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七亿大关,达到7.87亿元,是去年的2.16倍;建设科技孵化器43.7万平方米,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亮点纷呈。

  六  主要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在实际经费列支中,未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及专项项目进行列支,存在核算科目的调整现象。

  2、资金拨付有待优化

  由于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到位不是很及时;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手续有待简化,资金管理有待规范。

  七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3

预算配置

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8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8

过程

61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

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5

预算控

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4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

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

41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8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4

过程

61

预算管理

41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

5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汇总信息资料准确,1分。  


5

产出及效率

26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办结率

8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8

履职 效益

6

经济效益

6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6

社会效益

12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合计

100



9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8年实际在职

人数

控制率

25

24

96

经费控制情况

2017年决算数

2018年预算数

2018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159731

120000

42224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50000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50000

2、出国经费

38500

3、公务接待

109731

120000

3724

项目支出:

1472066

1400000

1396600

1、业务工作专项

1472066

1400000

1396600

2、运行维护专项

……

公用经费

172119.68

285000

235200

其中:办公经费

172119.68

275000

235200

水费、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培训费

10000

政府采购金额

81000

150000

228128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按照上级八项规定制定了相关制度,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浏阳市科技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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