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配合长沙市科技局做好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长沙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
1.符合《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长科发〔2021〕42号)第六条规定的认定条件。
2.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通知要求,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需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二)众创空间
2023年度暂不认定市级众创空间。
已获得国家、省级认定(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可纳入市级孵化平台的运营补贴支持范围,但不可再申报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在系统提交。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学习申报通知要求,合理制定指标,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认定后,原则上不再进行内容调整。如申报单位提出中止实施,经长沙市科技局批准后,科技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依托单位申报同一类别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所属乡镇、街道(主管部门)须对所管辖的申报项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后向科技局行文推荐,并承诺推荐的项目单位及其填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合规、有效。推荐文中须附经行政正职签字盖章的推荐汇总表,于2023年9月20日17:00前报送至浏阳市科学技术局1626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3655058),逾期科技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
1. 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2.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官网通知网址http://kjj.changsha.gov.cn/zfxxgk/tzgg_27202/202309/t20230905_11211562.html)
浏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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