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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9-15 来源:浏阳市科学技术局 字体大小:

乡镇、街道

配合长沙市科技局做好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长沙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

1.符合《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长科发〔202142号)第六条规定的认定条件

2.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通知要求,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需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二)众创空间

2023年度暂不认定市级众创空间。

已获得国家、省级认定(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可纳入市级孵化平台的运营补贴支持范围,但不可再申报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于2023920日前在系统提交。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学习申报通知要求,合理制定指标,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认定后,原则上不再进行内容调整。如申报单位提出中止实施,经长沙市科技局批准后,科技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依托单位申报同一类别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所属乡镇、街道(主管部门)须对所管辖的申报项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后向科技局行文推荐,并承诺推荐的项目单位及其填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合规、有效。推荐文中须附经行政正职签字盖章的推荐汇总表,于202392017:00前报送至浏阳市科学技术局1626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3655058),逾期科技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

1. 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2.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官网通知网址http://kjj.changsha.gov.cn/zfxxgk/tzgg_27202/202309/t20230905_11211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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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doc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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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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