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和长沙市科技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我市相关企业认真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5年度我市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6日(星期一),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4日(星期三)。
二、申报范围
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资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操作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企业,可按照系统提示找回信息。
(三)提交材料
1. 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日前提交。
2. 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向属地区县(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四)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浏阳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含园区)内申报企业现场核实和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乡镇(街道)、园区科技部门对申报单位承诺事项负责: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无征信失信、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可询经济侦查、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申报单位核实好承诺事项,核实无异议的填报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3)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四、评审报备
省认定办收到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后,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省认定办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拟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园区科技部门积极宣传发动,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完成申报,并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在提出高企认定申请的同时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二)企业务必真实、有效提供相关认定申报资料,对于申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上报省认定办,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时须提交附件2电子版,同时提交经乡镇(街道)、园区科技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纸质版附件3。
(三)企业报送的纸质装订材料封面为系统导出的申报书首页,须标注页码,书脊上面写所属技术领域,中间写企业名称和申报年度,下面写册数和所属区县(市)。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六、联系方式
浏阳市科技局工业科83636110
附件:
1.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
4. 中介机构承诺书
浏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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