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下文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写。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统计数据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浏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5124室,邮编:410300,电话:0731-8361203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围绕“民生为本,民政为民”工作主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完善平台、健全制度、强化保障、严格管理,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力量充足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有关科室和二级事业单位各司其职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配备了一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收集、发布相关工作信息。把信息公开列入常态工作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多样
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信息发布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同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除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外,还充分利用政府简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册、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及时,信息公开内容全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充实调整浏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更新和发布市民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民生等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的民政相关政策、文件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建设、运转、发展情况良好,在服务群众、加强政民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涉及面仍可进一步扩展;三是部分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的问题。针对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改进: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定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学习,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对各科室进行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确保内部协调有力,高效运转,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三是夯实基础,保质保量。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做好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浏阳市民政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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