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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 : 2023-07-04 来源:浏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长沙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的通知》(长民发[2021] 27号 ) 要求,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实际,决定在全市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

补助对象:根据《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长民发 [2020] 29号 )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的养老机构。

补助标准:对等级评定为三级、四级、五级的养老机构,由长沙市民政局、财政局在评定周期 (三年 ) 内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的养老机构,由浏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在评定周期 ( 三年) 内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按程序申请并通过升级评定的养老机构,按照当前评定等级与升级前的评定等级已享受的补助标准差额予以补足。

相关文档:
  • 浏阳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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