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医疗卫生用品部分)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医疗卫生用品部分)
二、项目清单(单位:元)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离心管 |
1.5ml和2ml |
3千个 |
0.5/个 |
1500 |
仅用于动物防疫工作 |
棉签 |
1千包 |
2.5/包 |
2500 | ||
一次性注射器 |
5ml |
1万只 |
2.5/只 |
25000 | |
一次性口罩 |
1万个 |
0.6/个 |
6000 | ||
N95口罩 |
3千个 |
1.5/个 |
4500 | ||
39500 |
|||||
合计:叁万玖仟伍佰元整(39500) |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及投标货物的质量要求
1、对投标人要求:
1.1投标人需要具有医疗卫生用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2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记录行为。
2、货物质量要求:
2.1有效期壹年以上,附产品合格证。
2.2 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采购方提出配送产品前的货物保存和产品到交货地点的货物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产品运输及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质量保证
1、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一致,并符合国家技术指标,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并具有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能力。
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自供应之日起至少要有一年的有效期。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采购方收到货物后当面进行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质量不符合标书规定要求的有权拒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1、中标人为采购方提供使用技术指导。
2、在长沙市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从业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其它要求及说明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15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协议。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九、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下午5时止(北京时间)
2、地点: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中心附四栋6421室)
3、联系人:熊先生,电话:15973175576
十、公告期限
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止。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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