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长沙市及浏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21号)要求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二、主要内容
1、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
2、做好继续教育培训
3、认真开展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4、其他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形式,参照《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执行。
(二)2024年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19~2023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0~2023年(博士参评中级核认跨度为2023年度,硕士参评中级核认跨度为2022~2023年)。从今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全面启用网上核认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系统打印《学时认定单》;专业技术人员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仍按去年方式采取线下核认,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学时认定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7月1日至9月15日集中办理学时核认。
(三)分三类进行学时核认
1、市直单位(含具有职称自评权的市属高校、市属国有企业)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情况由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2、区县(市)直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情况由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3、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其他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职称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按属地原则,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情况由个人申报,单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
四、目标成效
通过本政策的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由人社部门核实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并出具的学时认定单,作为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占据相应评分权重,为职务晋升提供支持,同时有效促进专技人员知识、技能与时俱进,满足个人职业发展需要,促进事业单位长远发展。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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