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志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唐志鹏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罗伟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成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陈志刚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于永强同志任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傅江涛同志的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易亮同志任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勇同志任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邹烈星同志任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政工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陈英同志任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革同志任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聘)职务;
肖波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欣同志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吴高松同志任集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刘宗斌同志的集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胡南同志任关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明科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兰宇峰同志任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恋同志的市司法局永安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林同志任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义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余苏林同志任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明同志任市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胡义同志任市应急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文博同志的市应急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欧阳山同志任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副主任;
罗炼同志任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政工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余涛同志任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肖庆元同志任株树桥水库水质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浏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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