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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16-09-23 来源: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精神和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助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责任单位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社会影响等负责。

  三、公开形式

  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不同形式予以公开。

  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网络媒体;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

  制发文件、公告、手册、宣传单等;

  通过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四、公开内容

  1、领导简历、分工,机构设置,部门职责、联系方式等。

  2、与本单位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3、年度工作思路、工作总结;重点工作计划、重大项目规划及执行情况等。

  4、年度、季度或月份相关业务统计数据及解读。

  5、人事任免、招考、表彰、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相关人事信息。

  6、老干工作、工会活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7、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和部门、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要素。

  8、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经费,以及财务收支等信息。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培训演练、应急常识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10、与工作相关的新闻动态信息。

  11、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等执法信息。

  12、党建、廉政工作信息。

  13、与工作相关的通知、公告、公示信息。

  14、行政处罚信息。

  15、与工作相关的科普知识、消费警示信息。

  16、咨询、投诉、举报反馈信息。

  17、社会调查、民意征集活动发布及结果反馈。

  18、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五、公开程序

  所有政务公开内容都必须按程序报批审核。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属于公开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填写政务公开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重要事项需经局长批准),报办公室统一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各科室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公开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做好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等其他政务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工作(政务公开栏目职责分工表附后)。

  (三)严格考核。办公室将每季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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