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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3-09 来源:浏阳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2022年,在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精心谋划、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市人民政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作用。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健全学法用法制度。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跟进学习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2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3.深化法治建设督察考核。用好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压紧压实“一把手”抓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开展浏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8个单位进行实地督察,发现问题20个,及时跟踪问效,推进整改落实。

(二)坚持为民服务,持续提高法治建设效能

1.持续优化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模式,在经开区开展“一枚公章管审批”改革。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49项,更新“四办”清单和特别程序清单,推进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将64个事项纳入经开区省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将251项涉及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等与企业生产相关的审批权限全链条赋予园区,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全面梳理浏阳市证明材料事项,形成《浏阳市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66项)》和《浏阳市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2项)》;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无证明城市”专区,实现17个在线证明开具、32类电子证照实时调用功能,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2.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巩固现有330“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成果,全年办理相关业务138.78万件;创新推出企业全生命周期74”服务套餐,办结时限平均压缩54.4%;实现24件特殊群体事项“一次办”,新增6件特殊群体“一件事”免申即享;成立政务服务“上门办”小分队,全年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1.15万余次。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与163个县(市、区)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湘赣边24个县(市、区)100项高频事项通办,累计办件2.44万件,我市《深化“跨省通办”破解湘赣边群众办事难》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

3.擦亮“营商福地看浏阳”品牌。出台《浏阳市企业家接待日工作制度》,由主要负责人轮流接待企业家,听取并办理企业家反映的涉企营商环境问题和意见建议160余个。开展“民企大走访 服务到一线”活动,对全市213家民营企业、商协会、营商环境监测点和特约监督员企业开展上门走访,共收集并解决企业问题113个。为全市958家重点项目、重点楼宇等配备服务专员600余名,畅通“点线面”相结合的营商环境问题建议收集渠道。围绕涉企惠企最新政策,制作《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汇编》《浏阳市涉农惠企政策汇总》口袋书,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

(三)坚持依法决策,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浏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具体决策事项和量化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做到重大决策涉法内容必须经法制机构提出法律意见,重要会议法制机构必须列席参加,重要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全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6次,依法决策事项127件。

2.规范文件合同管理。落实《浏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特许经营合同、PPP合同、招商引资合同等重大政府合同的法律审查把关,有效防范风险。全年共审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风洞口抽水蓄能招商合作项目等各类合同169份。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19个、部门规范性文件7个,报备率达100%。开展计划生育、水能开发利用规范性文件集中专项清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全市现有政府法律顾问68名、公职律师79名。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考评,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水平。

(四)坚持规范有序,全力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1.理顺执法体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对全市拟赋权乡镇(街道)事项609项、调整乡镇(街道)权限155项、授权派驻机构办理事项51项进行严格审查。指导大瑶镇、永安镇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重点领域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研判,集中授课指导。

2.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执法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26个执法单位的执法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和日常抽查,全年累计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26件,案卷质量稳步提升。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按期完成全市1649名执法人员换证工作,1108人报名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了执法后备力量。

3.做好复议应诉。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全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91.8%。成立浏阳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着力提升复议办案质量。全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168件,其中受理155件,不予受理13件;审理结案142起,维持92起;通过调解后终止审理结案15起,调解结案率为25%

(五)坚持法治为民,不断强化基层依法治理

1.持续完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万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3件(超额完成全年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指标数770件)、公证案件2167件、司法鉴定案件1076例。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及工伤赔偿案件违规风险代理排查,处理群众投诉7起,责令2家违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进行整改。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服务进商会、进企业”“法润三湘”志愿者等活动300余次。开通视频会见系统,保障疫情之下律师会见“不断线”。

2.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制定浏阳市“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召开全市“八五”普法动员会议,全面开启“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履职报告评议等制度,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建立集报、网、端、微、屏等“五媒”于一体的法治传播矩阵,推出《浏阳普法直通车》节目21期,制作播放“普法小剧场”等短视频100余个,累计运用“村村响”广播播放普法栏目300余期。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北盛镇环园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永安镇坪头村获评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蔚然成风。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以“市、镇、村、组、微”5级为基础,“联合调解+专业调解”为补充的调解网络体系。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117件,成功调解7028件,调解成功率达98.74%,其中镇村两级调委会受理5001件,成功调解4937件,调解成功率达98.7%;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受理2116件,调解成功率达97.98%

(六)坚持权责透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途径,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万余条。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市人民政府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6件,各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58件,答复率为100%。发挥12345热线“总客服”作用,全年签收热线工单49000余件,回访满意率99.35%,同比提升0.57%

2.自觉接受专门监督。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依法用权、依规履责、依章办事。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十八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代表建议946件,满意率84.4%;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市人民政府办理市政协十一届一、二次会议提案199件,综合评价满意率98.5%;强化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36个,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3.努力践行阳光司法。通过对人民陪审员规范培训、规范管理、规范参审、规范职能,全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能力,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867件。对“不捕、不诉、撤诉、无罪、撤案”五类案件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和关系案的发生。开展“院长开庭”“检察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不断深化阳光司法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和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建设还需再强化,执法队伍和执法效能建设还需再强化。

三、2023年工作重点

(一)持续夯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学深悟透笃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抓牢“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促使其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真正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制定《浏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及审核要求,确保行政决策合理合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长沙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持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

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常态化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自觉性。持续加强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紧盯青少年“重点多数”,进一步拓展“法律七进”活动范围,切实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持续强化督察考核问责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法治督察,做实做细督察考核,使考核真正成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硬杠杆、硬举措,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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