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孟文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孟文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免去周弘效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飞宇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科长,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科长职务;
熊智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科长,免去其基层工作指导科(市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科长、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罗琪同志任基层工作指导科(市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科长、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导中心主任,免去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科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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