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长沙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长沙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对浏阳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7日,长沙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向浏阳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浏阳市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坚定的立场、鲜明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高质量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认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统一思想抓整改。在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多次召开党组会,深入分析反馈意见,梳理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理清工作责任,并成立浏阳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
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巡察反馈问题,紧抓整改落实不放松,专题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部署会、推进协调会等,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各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传导,各科室、处、所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全局上下不讲条件、不做选择、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机制抓提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修改完善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让整改成为提升工作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关键环节,促进作风转变,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截至2025年1月24日,针对巡察反馈的4项13个问题27个具体表现,制定整改措施87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巡察后新建制度12项,修订完善制度15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在真改实改上仍需用心”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激励‘四调’中心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保障了专职调解员待遇。二是建立“四调”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2024年开展业务培训4次,举行专职调解员年度述职,进一步提升专职调解员业务能力。三是对专调组织人员进行走访慰问4人次,组织专职调解员年度体检,开展专职调解员团建活动,专职调解员队伍凝聚力得到提升。
(二)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上存在差距”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中明确“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共召开29次党组会和2次局务会,均在第一项议题中传达学习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在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制定会议方案,明确学习主题和领学人,在会上发放学习资料;会中由领学人领学,其他参会人员交流发言;会后形成会议记录并印发会议纪要。通过严格规范的会议学习程序,促推“第一议题”制度由抽象变具体,提升制度实效。三是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学习资料,记录学习过程和成果,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13个。
(2)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好”问题整改。一是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出台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为开展理论学习提供指引,2024年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解读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13次,全面提升了学习效果。二是对于巡察反馈的未学内容,按要求全部进行补学,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探讨。三是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局党组书记、局长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浏阳日报发表理论学习文章,对全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总结阐释。
3.针对“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核心职能有所欠缺”问题。
(1)关于“对公证处的考核管理宽松软”问题整改。一是出台公证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公证处日常管理。制定公证处2024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核定业务总量和绩效工资分配,规范薪酬管理。二是制定提存管理办法、会计出纳制度,杜绝现金坐支,足额提留了公共基金、公证赔偿基金、公证质量保证金。三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公证处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每季度由分管领导对提存款账户进行审查,加强监管。四是召开浏阳市法律服务业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
(2)关于“对司法所领导不力、‘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一是班子成员常态化调研指导司法所工作,每名班子成员按片区联系司法所,开展走访调研32次,指导申创省规范化司法所6个。二是修订《浏阳市司法局系统内部人员交流管理操作办法》,在基层司法所开展竞争性交流轮岗,新任命所长、副所长13人,交流3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制定《浏阳市司法局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每季度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加强干部管理。根据司法所平时工作情况,梳理13名工作突出的司法所干部,在年度考核时向乡镇(街道)推荐。四是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6批次司法所所长参加全省司法所长培训班,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五是召开司法所工作会议,交流司法所工作经验与做法,指导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促进业务提升。
(3)关于“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指导不力”问题整改。一是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部分司法所所长谈话提醒,提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程度。二是督促各司法所完成好湖南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有关工作,2024年未出现扣分情况。在重大节日开展社区矫正点到,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三是制定《浏阳市社区矫正外出审批及佐证资料要求细则》,并开展培训,各司法所办理请假外出的规范度明显提升。四是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议,并在会议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矫正队伍专业化水平。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站位不高”问题。一是落实“聚力营商 赢在浏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办理,测评满意率达97.1%。编撰《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与提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提示45条》普法宣传手册,持续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二是出台《公证处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公证处全体人员学习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并进行培训,提升公证人员执业能力与服务水平。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墙面上公示公证服务优惠政策、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信息,增强收费透明度。三是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实行“容缺受理”公证200余件,一件事一次办公证500余件,上门服务20余起,80岁以上的免费遗嘱公证6件,为特殊群体减免公证费用6000余元,为发展中的中小微企业减免公证费用10000余元,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形成工作报告。二是开展舆情风险隐患专项排查,2024年未发生负面舆情。三是制定《浏阳市司法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压实具体责任。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清理更新,确保门户网站信息真实准确。四是对办公楼悬挂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查,并根据干部交流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加强标识标牌管理。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仍需发力”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6.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力”问题整改。一是根据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科学制定2025年项目资金预算,落实“零基预算”。二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费、培训费等内容,对维修费支出进行补充规定,强化财务经费管理。三是完善经费管理制度,按月提交项目资金审批表给主要领导审批申报,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使用,严格控制备用金。
(2)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差距”问题整改。一是制定2025年度会议及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局务会审核会议费、培训费。解除水电维修合同,通过科室申报维修方式按维修次数结算,节省经费。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公务接待培训。通过湖南省电子卖场进行公务用车维修费、保险费、书籍、物业管理费等集中采购,优化经费使用管理。二是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抓好预防,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生,对公务接待、差旅费等事项进行了逐一核实,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审核把关。三是开展财务法规和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3)关于“执行采购规定不彻底”问题整改。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审批,优化财务管理。二是对照长沙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完善《浏阳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严格采购管理。三是组织开展采购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不够”问题。
(1)关于“对‘专调’组织的监督管理薄弱”问题整改。一是制定《浏阳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考核管理。2024年招录专职调解员2人,充实专调队伍。二是印发《浏阳市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基层商协会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浏阳市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基层商协会调解工作室调解规则》,编撰《浏阳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手册》,推动专调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是采用“钉钉”打卡对专调组织人员进行日常考勤,通过不定期查岗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024年无迟到、早退情况。
(2)关于“日常监管不严”问题整改。一是为全体党员干部配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4起,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班子成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共谈心谈话30余人次。开展“家风传承·廉润浏阳”廉洁家访活动,班子成员走进干部职工家庭,倾听意见建议,筑牢廉洁防线。三是制定《浏阳市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考核方案》,每月不定期进行作风建设督查,发现轻微违纪现象4次,及时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不够”问题整改。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资料提前交纪检监察组审议,在党组会时纪检监察组充分表达意见,2024年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9项。二是主动接受市人大“聚力营商 赢在浏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市人大关于《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监督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
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需加大力度”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一是2024年共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6次,分析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管控与预防。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组沟通协作,政务处分1人。三是制定《浏阳市司法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方案》,排查梳理风险点,制定防范、整改措施40条,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四是召开社区矫正廉政工作专题会议,指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廉政风险,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发《社区矫正预防职务犯罪》,并组织学习,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意识。组织专职调解员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前往李白烈士故居进行廉政教育,并对专职调解员谈心谈话,筑牢廉洁防线。召开公证处廉政建设会议,签订依法依规执业承诺书,做到廉政公证。
(2)关于“工会经费支出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一是制定局机关工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会活动、进行工会慰问。二是明确工会经费的收支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监管,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召开工会委员会,明确岗位职责,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提高工会经费廉政风险防范实效。
9.针对“作风建设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1)关于“婚丧喜事报备监管不严”问题整改。一是完善《干部职工伤病、婚丧事宜管理慰问制度》,组织各科室进行学习培训,指导干部职工填写事前事后报备表。二是建立婚丧喜事报备监督台账,加强事前事后监管,2024年共报备婚丧喜事3起。
(四)关于“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尚需加力”方面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0.针对“领导班子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完善《浏阳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开展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表决程序,2024年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9项。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到会督导。会前班子成员自己撰写发言提纲,主要领导审定,会中班子成员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指出问题,会后切实整改问题。
(3)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仍有不足”问题整改。一是完善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召开局务会,部署相关工作,有力发挥出局务会对工作开展的推动作用。二是以严格标准落实会议制度,2024年召开29次党组会和2次局务会,全部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加强会议相关资料管理。
11.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欠规范”问题。
(1)关于“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不够”问题整改。一是选派公证处党建指导员,负责指导公证处党建工作,公证处3名工作人员向机关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加强公证处党的建设。二是主动与专调组织7名党员所在党组织联系,组织专调组织7名党员开展4次理论学习、纪律学习,进一步提升专职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党性修养。三是现任32名司法所所长,其中有6名所长为非党员,均已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入党。
(2)关于“队伍建设上缺乏有效手段和长远规划”问题整改。一是开办司法行政系统青年训练营,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3次,提高系统内青年干部、调解员、律师、法工综合能力素质。二是按照队伍建设要求,全面理清队伍建设底数,举办政治轮训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三是2024年已招录公务员12人、事业人员3人,2025年计划招录公务员5名,及时补充工作人员。
(3)关于“选人用人上基层反响强烈”问题整改。一是开展机关中层干部竞岗、司法所所长后备人选选拔,选拔机关中层干部3人,后备所长12人。二是修改完善《浏阳市司法局系统内部人员交流管理操作办法》,2024年新任命所长、副所长13人,全系统交流轮岗23人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4)关于“考核管理体系不够科学有效”问题整改。一是制定《浏阳市司法局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制度每季度从多维度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二是制定《浏阳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结合日常管理情况、相关单位反馈情况等信息进行年度考核,促进专调组织工作开展。
12.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发力不够”问题。
(1)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存在短板”问题整改。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2024年班子成员到各支部指导14次,督促指导联系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二是每月下发党建清单,指导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局党总支部每季度指导检查各支部工作,促进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员改进自身问题,提高素质。
(2)关于“党支部‘五化’建设不达标”问题整改。一是每月更新党务公开栏上支部活动信息和党员信息,保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二是按照“六有”标准的要求,完善机关党支部、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活动室上墙内容,规范党建阵地建设。
13.针对“干部担当意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开展政治轮训,提高全体干部政治素养,推出身边典型2人,提升服务意识。二是制定12345办理流程图,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2024年办理12345热线投诉19起,未出现不满意评价。三是在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多方面发力,选送的两个项目上榜长沙“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浏阳日报》开辟《法润浏阳》专栏,出版专刊10期;推出普法节目《我是普法达人》52期;开展“三高四新 法治护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等活动,2024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6779件,调解成功率98.14%。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浏阳市司法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量不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纪律、最有力的举措,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以整改促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要求,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两个年”工作部署,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对标对表长沙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成果转化成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的实际举措,高质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深化推进,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坚持立足治标、着眼治本,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在精准聚焦突出问题、主要意见的同时,注重由点及面拓展延伸,督促深化“同类同改”,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真正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
(三)坚持改治并举,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基础,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总结整改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制度立规矩、促规范、提质效。加大严管严治,不断强化干警教育管理,一体推进政治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3648211;电子邮箱lysyfzsb2024@163.com。
中共浏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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